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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注疏

汉·赵岐注 宋·孙奭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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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孟子正义》

汉赵岐注。其《疏》则旧本题“宋孙奭撰”。岐字邠卿,京兆长陵人,初名嘉,字台卿。永兴二年,辟司空掾,迁皮氏长。延熹元年,中常侍唐衡兄玹为京兆尹,与岐夙隙,岐避祸逃避四方,乃自改名字。後遇赦得出,拜并州刺史。又遭党锢十馀岁。中平元年,徵拜议郎,举敦煌太守。後迁太仆,终太常。事迹具《後汉书》本传。奭字宗古,博平人。太宗端拱中九经及第,仁宗时官至兵部侍郎、龙图阁学士。事迹具《宋史》本传。是注即岐避难北海时在孙宾家夹柱中所作。汉儒注经,多明训诂名物,惟此注笺释文句,乃似後世之口义,与古学稍殊。然孔安国、马融、郑玄之注《论语》,今载於何晏《集解》者,体亦如是。盖《易》、《书》文皆最古,非通其训诂则不明。《诗》、《礼》语皆徵实,非明其名物亦不解。《论语》、《孟子》词旨显明,惟阐其义理而止,所谓言各有当也。其中如谓宰予、子贡、有若缘孔子圣德高美而盛称之,《孟子》知其太过,故贬谓之污下之类,纰缪殊甚。以屈原憔悴为徵於色,以甯戚叩角为发於声之类,亦比拟不伦。然朱子作《孟子集注或问》,於岐说不甚掊击。至於书中人名,惟盆成括、告子不从其学於孟子之说,季孙、子叔不从其二弟子之说,馀皆从之。书中字义,惟“折枝”训按摩之类不取其说,馀亦多取之。盖其说虽不及後来之精密,而开辟荒芜,俾後来得循途而深造,其功要不可泯也。胡爌《拾遗录》据李善《文选注》引《孟子》曰“墨子兼爱摩顶致於踵。”赵岐曰“致,至也。”知今本《经》文及《注》均与唐本不同。今证以孙奭《音义》所音,岐注亦多不相应(语详《孟子音义》条下,)盖已非旧本。至於《尽心》下篇“夫子之设科也”,《注》称“孟子曰:夫我设教授之科”云云,则显为“予”字,今本乃作“夫子”。又“万子曰”句,《注》称“万子,万章也”,则显为子字,今本乃作“万章。”是又《注》文未改,而《经》文误刊者矣。其《疏》虽称孙奭作,而《朱子语录》则谓邵武士人假托、蔡季通识其人。今考《宋史·邢昺传》,称昺於咸平二年,受诏与杜镐、舒雅、孙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穀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义疏,不云有《孟子正义》。《涑水纪闻》载奭所定著,有《论语、孝经、尔雅正义》,亦不闻有《孟子正义》。其不出奭手,确然可信。其《疏》皆敷衍语气,如乡塾讲章。故《朱子语录》谓其全不似疏体,不曾解出名物制度,只绕缠赵岐之说。至岐《注》好用古事为比,《疏》多不得其根据。如《注》谓非礼之礼,若陈质娶妻而长拜之;非义之义,若藉交报雠。此诚不得其出典(案藉交报雠以谓藉交游之力以报雠,如朱家、郭解,非有人姓藉名交也,疑不能明,谨附识於此。)至於单豹养其内而虎食其外,事出《庄子》,亦不能举,则弇陋太甚。朱彝尊《经义考》摘其欲见西施者人输金钱一文事,诡称《史记》。今考《注》以尾生为不虞之誉,以陈不瞻为求全之毁,《疏》亦并称《史记》。尾生事实见《庄子》,陈不瞻事实见《说苑》(案《说苑》作“陈不占”,盖古字同音假借,)皆《史记》所无。如斯之类,益影撰无稽矣。以久列学官,姑仍旧本录之尔。

●序

  朝散大夫尚书兵部郎中充龙图阁待制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兼判国子监止护军赐紫金鱼袋(臣)孙奭撰

  夫总群圣之道者,莫大乎六经。绍六经之教者,莫尚乎《孟子》。自昔仲尼既没,战国初兴,至化陵迟,异端并作,仪、衍肆其诡辩,杨、墨饰其淫辞。遂致王公纳其谋,以纷乱於上;学者循其踵,以蔽惑於下。犹洚水怀山,时尽昏垫,繁芜塞路,孰可芟夷?惟孟子挺名世之才,秉先觉之志,拔邪树正,高行厉辞,导王化之源,以救时弊;开圣人之道,以断群疑。其言精而赡,其旨渊而通,致仲尼之教,独尊於千古,非圣贤之伦,安能至於此乎?其书由炎汉之後,盛传於世,为之注者,则有赵岐、陆善经;为之音者,则有张镒、丁公著。自陆善经已降,其所训说,虽小有异同,而共宗赵氏。惟是音释二家,撰录俱未精当,张氏则徒分章句,漏落颇多;丁氏则稍识指归,伪谬时有。若非再加刊正,讵可通行?臣奭前奉敕与同判国子监王旭、国子监直讲马龟符、国子学说书吴易直、冯元等作《音义》二卷,已经进呈。今辄罄浅闻,随赵氏所说,仰效先儒释经,为之正义。凡理有所滞,事有所遗,质诸经训,与之增明。虽仰测至言,莫穷於奥妙,而广传博识,更俟於发挥。谨上。

○题辞解

  [疏] ○正义曰:案《史记》云:“孟轲,受业子思门人,道既通,所于者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至嬴秦焚书坑儒,《孟子》之徒党自是尽矣。其七篇书号为诸子,故篇籍得不泯绝。汉兴,高皇未遑庠序之事,孝惠虽除挟书之律,然而公卿皆武力功臣,亦莫以为意。及孝文皇帝广游学之路,天下众书往往稍出,由是《论语》、《孟子》、《孝经》、《尔雅》皆置博士,当时乃有刘歆九种《孟子》,凡十一篇。炎汉之後,盛传於世为之注者,西京赵岐出焉。至于李唐又有陆善经出焉。自陆善经已降,其所训说虽小有异同,而咸归宗於赵氏。《隋志》云:赵岐注《孟子》十四卷。又有郑亢注《孟子》七卷。在梁时又有綦母邃《孟子》九卷。《唐书·艺文志》又云:《孟子》注凡四家,有三十五卷。至于皇朝《崇文总目》,《孟子》独存赵岐注十四卷,唐陆善经注《孟子》七卷,凡二家二十一卷。今校定仍据赵注为本。今以为主题辞者,赵岐谓此书《孟子》之所作,所以题号《孟子》之书,其题辞为《孟子》而作,故曰《孟子题辞》。

  《孟子题辞》者,所以题号《孟子》之书本,末指义文辞之表也。

[疏]“孟子”至“表也”。

○正义曰:此叙《孟子题辞》为《孟子》书之序也。张镒释云:《孟子题辞》即序也,赵注尚异,故不谓之序而谓之题辞。

孟,姓也。

[疏] ○正义曰:此叙孟氏之所自也。案鲁史桓公之後,桓公適子庄公为君,庶子公子庆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孙是庆父之後,叔孙是叔牙之後,季孙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孙皆以仲、叔、季为氏。至仲孙氏後世,改仲曰孟。又云:孟庶长之称也。言已是庶,不敢与庄公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长为始也。又定公六年有仲孙何忌如晋,《左传》即曰孟懿子往。是孟氏为仲孙氏之後改孟也。

子者,男子之通称也。

[疏] ○正义曰:此叙凡称子之例也。案经传凡敌者相谓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称师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称也。《公羊传》云“子沈子曰”,何休云:“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然则後人称先师则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为师也。如子公羊子、子沈子之类是也。凡书传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师范来世,人尽知之,故不必言氏也。孟轲有德,亦足以师范来世,宜其以氏冠子,使後人知之,非独云有孔子,又有孟子称为子焉。

此书,孟子之所作也,故总谓之《孟子》。

  [疏] ○正义曰:此叙孟子所作此书,故总名号为《孟子》也。唐林慎思《续孟子书》二卷,以谓《孟子》七篇,非轲自著,乃弟子共记其言。韩愈亦云:孟轲之书,非轲自著,轲既没,其徒万章、公孙丑相与记轲所言焉。今赵氏为《孟子》之所作,故总谓之《孟子》者,盖亦有由尔。

  其篇目,则各自有名。

[疏] ○正义曰:此叙孟子七篇各有名目也。故《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是也。

孟子,邹人也。名轲,字则未闻也。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孟子时改曰邹矣。国近鲁,後为鲁所并。又言邾为楚所并,非鲁也,今邹县是也。

  [疏] ○正义曰:此叙孟子姓字及所居之国也。案《史记》列传云:“孟轲,邹人也。”不纪其字,故赵氏云字则未闻焉。後世或云字子舆。云“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是也”者,案《春秋》隐公元年书“公及仪父盟于蔑”,杜注云:“邾,今鲁国邹县是也。”仪父事齐桓以奖王室,王命以为邾子。《说文》云:“邹,孔子乡也。一云:“邹,鲁附庸之国。”云“国近鲁”者,案《左传》哀公七年,“公伐邾,及范门,犹闻锺声”。又曰:“鲁击柝,闻於邾。”杜注云:“范门,邾郭门也。”是为鲁所并。云“为楚所并”者,案《史记》云:“鲁顷公二十四年,楚考烈王伐灭鲁。”是又为楚所并。

  或曰:孟子,鲁公族孟孙之後。故孟子仕於齐,丧母而归葬於鲁也。三桓子孙既以衰微,分适他国。

[疏]“或曰”至“他国”。

○正义曰:此叙孟子为鲁公族孟孙之後也。其说在孟姓之段。云“仕於齐,葬於鲁”者,公孙丑篇之文也。《春秋》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十年,叔孙仇如齐。哀公二十七年,公患三桓之後,欲以诸侯去之。杜预云:欲求诸侯以逐三桓後。至鲁顷公时,鲁遂绝祀。由是三桓子孙衰微。

  《孟子》生有淑质,夙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长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述之道,通五经尤长於《诗》、《书》。

[疏]“孟子”至“诗书”。

○正义曰:此叙孟子自幼至长之事也。案《史·列女传》云:孟轲母,其舍近墓,孟子少嬉游为墓间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处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乃贾人衒卖之事。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子也。复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逊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焉。及孟子既学而归,孟母问学所至,孟子自若也。孟母以刀断机,曰:子废学,若吾断机。孟子惧,旦夕勤学不息,师子思,遂成名儒。又案《史记》云:孟轲受业於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所干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叙《诗》、《书》。故赵氏云:“尤长於《诗》、《书》。

  周衰之末,战国纵横,用兵争强以相侵夺,当世取士,务先权谋以为上贤。先王大道陵迟隳废,异端并起,若杨朱、墨翟放荡之言以干时感众者非一。孟子闵悼尧、舜、汤、文、周、孔之业将遂湮微,正涂壅底,仁义荒怠,佞伪驰骋,红紫乱朱。

[疏]“周衰之末”至“乱朱”。

○正义曰:此叙周衰战国纵横之时,大道陵迟也。案太史公曰:秦纪至犬戎败幽王,周东迁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於是僭端见矣。自後陪臣执政,大夫世禄,六卿分晋,及田常弑简公而相齐国,诸侯晏然不讨,海内争於战攻,於是六国盛焉。其务在强兵并敌谋诈用,而纵横长短之说起。故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於是方务於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杨朱、墨翟以兼爱自为,以害仁义。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退叙《诗》、《书》,述孔子之意。当此之时,念非《孟子》有哀悯之心,则尧、舜、汤、文、周、孔之业将遂沉小,而正道郁塞,仁义荒怠,佞伪并行,红紫乱朱矣。杨雄云: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云湮微者,湮,沉也;微,小也。云壅底者,言正道郁塞而不明也。云仁义荒芜者,《释名》曰:仁,忍也,好生恶杀,善恶含忍也。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庄子》云:爱仁利物之谓仁。杨子云:事得其宜谓之义。《尚书》云:无怠无荒。孔注云:迷乱曰荒,怠,懈怠也。云佞伪驰骋者,《论语》云:仁而不佞。孔云:佞,口辞捷给,为人所憎恶者,《说文》云:伪,诈也。驰骋,奔走。云红紫乱朱者,《论语》云:恶紫之夺朱也。孔注云:朱,正色;紫,间色。案皇氏云: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馬亚)黄是也。青是东方正,绿是东方间,东为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黄,并以所克为间。故绿色,青、黄也。朱是南方正,红是南方间,南为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故红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间,西为金,金色白,金克木,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间,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故紫色,赤、黑也。黄是中央正,(馬亚)黄是中央间,中央土,土色黄,土克水,水色黑,故(馬亚)黄色,黄、黑也。是正间然。

  於是则慕仲尼,周流忧世,遂以儒道游於诸侯,思济斯民。然由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於事,终莫能听纳其说。

[疏]“於是”至“其说”。

○正义曰:此叙孟子周流聘世,时君不听纳其说也。言孟子心慕孔子遍忧其世,遂以儒家仁义之道历游诸侯之国,思欲救济天下之民。然而诸侯不能尊敬之者,孟子亦且不见也,虽召之而不往,以其不肯枉尺以直寻。十寸曰尺,八尺曰寻。《史记》云:孟子道既通,游事齐,齐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是皆以为迂远而阔於事情,而莫有能听纳其说者。

孟子亦自知遭苍姬之讫录,值炎刘之未奋。进不得佐兴唐虞雍熙之和,退不能信三代之馀风,耻没世而无闻焉。是故垂宪言以诒後人。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疏]“孟子”至“著明”也。

○正义曰:此叙孟子自知道不行於世,耻没世无名闻,故慕仲尼托之空言而载之行事也。言孟子生於六国之时,当衰周末,又遇汉之未兴,上不得辅起唐虞二世之治,下不能伸夏商周三代之风化,自愧没一世而无名闻,所以垂法言以贶後人。故托慕仲尼周流忧世,既不遇,乃退而与万章之徒叙《诗》、《书》而作此七篇也。赵氏意其然,乃引孔子之言而明孟子载七篇之意也。云苍姬者,周以木德王,故号为苍姬,姬,周姓也。云炎刘者,汉以火德王,故号为炎刘,刘,高祖之姓氏也。

  於是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包罗天地,揆叙万类,仁义道德性命祸福粲然靡所不载。

[疏]“於是”至“不载”。

○正义曰:此叙孟子退而著述篇章之数也。《史记》云:孟子所干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叙《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云二百六十一章者,合七篇之章数言也。据赵氏分章则《梁惠王》篇凡二十有一章《公孙丑》篇凡二十有三章《滕文公》篇凡十有五章《离娄》篇凡六十一章《万章》篇凡十有八章《告子》篇凡三十有六章《尽心》篇凡八十有四章总而计之,是二百六十一章也。云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合七篇而言也。今计《梁惠王》篇凡五千三百三十三字,《公孙丑》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滕文公》篇凡四千五百三十三字,《离娄》篇凡四千二百八十五字,《万章》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告子》篇凡五千五百三十五字,《尽心》篇凡四千一百五十九字,总而计之,是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也。云“包罗天地”至“靡所不载”者,言此七篇之书,大而至於天地,微而至於昆虫草木,又次而至於性命祸福,无有不载者也。然而篇所以七者,盖天以七纪璇玑运度,七政分离,圣以布曜,故法之也。章所以二百六十一者,三时之日数也。不敢比《易》当期之数,故取於三时。三时者,成岁之要时,故法之也。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可以行五常之道,施七政之纪,故法五七之数而不敢盈也已。

  帝王公侯遵之,则可以致隆平,颂清庙。卿、大夫、士蹈之,则可以尊君父,立忠信。守志厉操者仪之,则可以崇高节,抗浮云。

[疏]“帝王”至“浮云”。

○正义曰:此叙《孟子》之七篇书为要者也。言上而帝王遵循之,则可以兴升平之治,次而公侯遵循之,则可以颂清庙。云“颂清庙”者,言公侯可以此助祭于天子之庙也。《诗》有《清庙》之篇以祀文王,注云:“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祭而歌此诗也。”笺云:“诸侯有光明著见之德者,来助祭也。”卿、大夫、士蹈之,则可以尊钦君父,主其忠信。守志厉操者仪而法之,则可以此崇其高节而抗富贵如浮云。云帝王公侯卿大夫士者,盖帝以德言,王以业言,卿有诸侯之卿,有大夫之卿;士有中士,有下士。公侯是周之爵,所谓公侯伯子男,凡有五等是也。自帝王以下言之,则有公侯;自公侯以下,则有卿;自卿以下,则有大夫;自大夫以下,则止於有士也。

  有风人之托物,二雅之正言,可谓直而不倨,曲而不屈,命世亚圣之大才者也。

[疏]“有风”至“者也”。

○正义曰:此叙《孟子》七篇有风人二雅之言,为亚圣者也。如对惠王欲以与民同乐,故以文王灵台灵沼为言;对宣王欲以好货色与百姓同之,故以太王厥妃为言;论仁则托以谷为喻,论性则托以牛山之木为喻:是皆有风人之托物言也。云二雅之正言者,如引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乃积乃仓,古公亶父来朝,走马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几此之类,是皆有二雅之正言也。故可谓直其辞而且不失之倨傲,曲其辞而且不失之屈枉,而《孟子》诚为间世亚圣之大才者也。言孟子之才比於上圣人之才,但相王天而已,故谓亚圣大才。

  孔子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乃删《诗》、定《书》系《周易》、作《春秋》。

[疏]“孔子”至“春秋”。

○正义曰:此叙引孔子退而著述之意也。案定公十四年,孔子去鲁应聘诸国。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是时道衰乐废,孔子来还乃正之。又哀公十一年,《左传》云:“冬卫孔文子将攻太叔,访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则尝学之,甲兵之事未之闻也。’退,命驾而行,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文子遽止之,曰:‘圉岂敢度其私?访卫国之难也。’将止,鲁人以币召之,乃归。”杜预曰“於是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也。云乃删《诗》、定《书》、系《周易》、作《春秋》者,案《世家》云:鲁定公五年,季氏僭公室,陪臣执国命,是以鲁大夫以下皆潜离於正道,故孔子不什,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至哀十一年自卫反鲁,乃上采契、后稷,中述商、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凡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说卦》。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哀十四年春狩大野,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吾道穷矣。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商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故曰:後世知丘者,其惟《春秋》;罪丘者,亦惟《春秋》。

  孟子退自齐梁,述尧舜之道而著作焉,此大贤拟圣而作者也。

[疏]“孟子”至“者也”。

○正义曰:此叙孟子退而拟孔子之圣而著述焉。案马迁作列传云:“《孟子》游仕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是以退而叙《诗》、《书》,述仲尼之意,而作《孟子》七篇也。

七十子之畴,会集夫子所言以为《论语》。《论语》者,五经之錧鎋,六艺之喉衿也。

[疏]“七十子”至“衿也”。

○正义曰:此叙引孔子弟子记诸善言而为《论语》也。案《汉书·艺文志》云:“《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於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集而论纂,故谓之《论语》。郑注云:“仲弓、子游、子夏等撰述。论者,纶也,以此书可以经纶世务,故曰论也。”语者,郑注《周礼》云:“答述曰语。此书所载,皆仲尼答弟子及时人之辞,故曰语,而在论字下。” 錧鎋者,车轴头铁也。《说文》云:“车键也。”喉衿者,《说文》云:喉咽也。衿,衣领也。言《论语》为五经六艺之要,如此錧鎋与夫喉衿也。

  《孟子》之书则而象之。

  [疏] ○正义曰:此叙孟子作此七篇之书而仪象《论语》之书,是亦錧鎋喉衿。

  卫灵公问陈於孔子,孔子答以俎豆。梁惠王问利国,孟子对以仁义。宋桓魋欲害孔子,孔子称天生德於予。鲁臧仓毁鬲孟子,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旨意合同,若此者众。

[疏]“卫灵公”至“遇哉”。

○正义曰:此叙孟子作七篇则象《论语》之旨意也。卫灵公问陈於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此《论语》之文也。案《左传》哀公十一年云云,在孔子自卫反鲁段。云俎豆者,案《明堂位》云:“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商以椇,周以房。”俎,郑注云:梡,断木为四足而已。嶡之言蹶也,谓中足为横距之象,《周礼》谓之距。椇之言根椇也,谓曲桡之也,谓足下跗也。上下两间有似於堂房。《鲁颂》曰笾豆大房,又曰夏氏以楬豆,商玉豆,周献豆。郑注云:楬,无异物之饰也。献,疏刻之。齐人谓无发为秃楬,其委曲制度,备在《礼图》。梁惠王问利国,孟子对以仁义,说在《梁惠王》篇。宋桓魋欲害孔子,孔子称天生德於予,是亦《论语》之文也。案《世家》:孔子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弟子曰:可速矣。故孔子发此语,言“天生德於予”者,言孔子谓天授我以德性,德合天地,吉无不利,桓魋必不能害我,故曰其如予何!云“鲁臧仓毁鬲孟子,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者,说在《惠王》下篇,凡此者,是皆旨意合若此类者甚众,故不特止此而已。

  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托之者也。

  [疏] ○正义曰:凡此外书四篇,赵岐不尚,以故非之。汉中刘歆九种《孟子》有十一卷,时合此四篇。

  孟子既没之後,大道遂绌,逮至亡秦,焚灭经术,坑戮儒生,孟子徒党尽矣。其书号为诸子,故篇籍得不泯绝。

[疏]“孟子”至“泯绝”。

○正义曰:此叙《孟子》之书得其传也。盖孟子生於六国之时,悯道之不行,遂著述,作七篇之书。既没之後,先王之大道遂绌而不明于世,至嬴秦并六国,号为秦始皇帝,因李斯之言,遂焚书坑儒,自是孟子徒党尽矣。《秦纪》云:秦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今陛下创大业,是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三代之事,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惟有医、卜、种艺之书。故《孟子》之书号为诸子,以故篇籍不亡而得传於世。

  汉兴,除秦虐禁,开延道德,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後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讫今诸经通义得引《孟子》以明事,谓之博文。

[疏]“汉兴”至“博文”。

○正义曰:此叙孟子之书自汉而行也。案《汉书》云:高皇帝诛项羽,引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习礼,弦歌之音不绝,岂非圣人遗化好学之国哉!於是喟然兴於学。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遑庠序之事。至孝惠乃除挟书之律,然公卿皆武力功臣,莫以为意。至孝文始使掌故晁错从伏生受《尚书》。《尚书》出于屋壁,《诗》始萌芽,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犹广立於学官,为置博士。由是《论语》、《孟子》、《孝经》、《尔雅》皆置博士。及後罢传记博士,以至于後汉,惟有五经博士。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九年,增员二十人。自是之後,五经独有博士,讫於西京赵岐之际,凡诸经通义,皆得引《孟子》以明事,故谓之博文也。

  孟子长於譬喻,辞不迫切而意以独至,其言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为得之矣。”斯言殆欲使後人深求其意以解其文,不但施於说《诗》也。今诸解者往往摭取而说之,其说又多乖异不同。

[疏] “孟子”至“不同”

○正义曰:此叙孟子作七篇之书长於譬喻,其文辞不至迫切,而赵岐遂引孟子说《诗》之旨,亦欲使後人知之,但深求其意义,其旨不特止於说《诗》也。然今之解者摭取而说之,其说又多乖异而不同矣。

《孟子》以来五百馀载,传之者亦已众多。

  [疏] ○正义曰:此言《孟子》七篇之书,自孟子既没之後,至西京赵岐已五百有馀年。传七篇之书解者,亦甚众多也。

  余生西京,世寻丕祚,有自来矣。少蒙义方训涉典文。知命之际,婴戚于天,遘屯离蹇,诡姓遁身,经营八紘之内,十有馀年,心剿形瘵,何勤如焉!尝息肩弛担於济岱之间,或有温故知新雅德君子矜我劬瘁,眷我皓首,访论稽古,慰以大道,余困吝之中,精神遐漂,靡所济集,聊欲系志於翰墨,得以乱思遗老也。惟六籍之学,先觉之士释而辩之者既已详矣。儒家惟有《孟子》闳远微妙,缊奥难见,宜在条理之科。於是乃述已所闻,证以经传,为之章句,具载本文,章别其旨,分为上、下,凡十四卷。究而言之,不敢以当达者,施於新学,可以寤疑辩惑。愚亦未能审於是非,後之明者见其违阙,傥改而正诸,不亦宜乎。

[疏]“余生”至“不亦宜乎”。

○正义曰:此是赵岐自叙已意而为《孟子》解也。言我生自西汉之京,若以世代根寻其祚,其先与秦共祖,皆颛帝之裔孙也。其後子孙造父为穆王,攻徐偃王,大破之,以功封赵城,後因氏焉。故其来端有自矣。在幼少蒙义方教训之以先王典籍。及五十之岁间,乃零丁婴戚于天,是其时遇迍邅之险难,遂诡诈其姓氏,逃遁其身,经营治身於八紘之内,至十馀年,心神形色莫不焦瘁疲瘵,谓何勤如此之甚。曾因息肩弛负担於济岱之地,或有温故君子有雅德者,怜我勤苦焦瘁,见我头白,遂访我谈论,以稽考古人,仍慰我以大道。然於困吝之中,其精神亦且遐漂,未有归定,聊欲系志於笔墨,以乱思遗我老也。思其六经皆得先觉之贤士释而辩论之,亦巳甚详,於儒家独有《孟子》七篇之书,其理蕴奥,深妙难造,宜在於圣智条理之科,於是乃申述己之闻见,验以六经之传,断为章句,具载本文,章章别为意旨,分七篇作上、下篇,为十四卷。究极而言,虽不敢当於达士,然於初学者资之,亦可以晓悟其疑惑。其有是非得失,愚亦未敢审实,後之有明哲者,如见其违理疑阙者,改而正之,是其宜也。(原缺)云为之章句,分为上、下凡十四卷者,各於卷下有说,此更不言。(原缺)丁公著案:《汉书·赵岐本传》云:赵岐字邠卿,京兆长陵人也,尝遇疾甚,诫其子曰:吾死之後,置一圆石安墓前,刻曰汉有逸人姓赵名岐,有志无时。後疾瘳,仕至大仆卿。尝仕州郡,以廉直疾恶见惮焉。

  ●卷一上·梁惠王章句上(凡七章)

  (梁惠王者,魏惠王也。魏,国名。惠,谥也。王,号也。时天下有七王,皆僭号者,犹《春秋》之时,吴、楚之君称王也。魏惠王居於大梁,故号曰梁王。圣人及大贤有道德者,王公侯伯及卿大夫咸原以为师。孔子时,诸侯问疑质礼,若弟子之问师也。鲁、卫之君,皆专事焉,故《论语》或以弟子名篇,而有《卫灵公》、《季氏》之篇。孟子亦以大儒为诸侯师,是以《梁惠王》、《滕文公》题篇,以《公孙丑》等而为之,一例者也。)

[疏]“梁惠王章句上”。

○正义曰:自此至《尽心》,是《孟子》七篇之目及次第也。总而言之,则《孟子》为此书之大名,“梁惠”以下为当篇之小目。其次第盖以圣王之盛,唯有尧舜,尧舜之道,仁义为首,故以梁惠王问利国,对以仁义为七篇之首也。此篇凡二十三章赵氏分为上下卷。此上卷只有七章一章言治国以仁义为名。二章言圣王之德,与民共乐,恩及禽兽。三章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养生丧死之用足备。四章言王者为政之道,生民为首。五章言百里行仁,天下归之。六章言定天下者一道而已,不贪杀人者,人则归之。七章言典籍攸载,帝王之道无传霸之事。其馀十六章分在下卷,各有言说,大抵皆是君国之要务,故述为篇章之先。凡此二十三章既以梁惠王问利国为章首,遂以《梁惠王》为篇名。《公孙丑》以下诸篇,所以次当篇之下,各有所说。云章句者,章文之成也;句者,辞之绝也。又言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

○注云:“梁惠”至“例者也”。

○正义曰:案《史记·世家》云:“魏之先,毕公高之後也。武王伐纣,而高封於毕,是为毕姓。其後绝封,为庶人,或在夷狄,其裔曰毕万,事晋献公。献公十六年,以魏封毕万为大夫。卜偃曰:‘毕万之後必大矣。万,满数也。魏,大名也。’毕万封十一年,献公卒。毕万之世弥大,从其国名为魏氏。生武子,武子生悼,悼生嬴,嬴生魏献子,子生侈,侈之孙曰魏桓子,桓子孙曰文侯,文侯卒,子击立为武侯,武侯卒,子立为惠王。惠王二十一,齐、赵共伐我邑,於是徙都大梁。”然则梁惠王是武侯之子,名,谥曰惠。《谥法》云:“爱人好与曰惠。”《汲冢纪年》云:“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字林》云:“王者天地人,一贯三为王,天下所法也。”是时天下有七王者,魏、赵、韩、秦、齐、楚、燕七雄之王也。云“《论语》或以弟子名篇,而有《卫灵》、《季氏》之篇者,如《颜渊》、《子路》、《子张》,是弟子名篇也,赵岐所以引而为例。

  孟子见梁惠王。(孟子适梁,魏惠王礼请孟子见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曰,辞也。叟,长老之称,犹父也。孟子去齐,老而之魏,王尊礼之曰:父,不远千里之路而来,此亦将有以为寡人兴利除害者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知王欲以富国强兵为利,故曰:王何以利为名乎?亦有仁义之道可以为名。以利为名,则有不利之患矣。因为王陈之。)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征,取也。从王至庶人,故言上下交争,各欲利其身,必至於篡弑,则国危矣。《论语》曰:“放於利而行,多怨。”故不欲使王以利为名也。又言交为俱也。)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万乘,兵车万乘,谓天子也。千乘,诸侯也。夷羿之弑夏后,是以千乘取其万乘者也。)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百乘之家,谓大国之卿食采邑有兵车百乘之赋者也,若齐崔、卫甯、晋六卿等,是以其终亦皆弑君,此以百乘取千乘也。上下乘当言国,而言家者,诸侯以国为家,亦以避万乘称,故称家。君臣上下之辞。)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周制:君十卿禄。君食万锺,臣食千锺,亦多,故不为不多矣。)苟为後义而先利,不夺不餍。(苟,诚也。诚令大臣皆後仁义而先自利,则不篡夺君位,不足自餍饱其欲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後其君者也。(仁者亲亲,义者尊尊。人无行仁而遗弃其亲也,无行义而忽後其君长。)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复申此者,重嗟其祸也。)

[疏]“孟子见梁惠王”至“何必曰利”。

○正义曰:此章言治国之道,当以仁义为名,然后上下和亲,君臣集穆,天经地义,不易之道,故以建篇立始也。“孟子见梁惠王”者,是孟子自齐至梁见惠王也。“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者,王,号也,以业为言也;曰,发语词也;叟,尊老之称也,言惠王尊老孟子也。惠王尊孟子,曰:叟,不远千里之路而至,此相将亦有以利益我国乎?云“亦”与”“乎”者,况外物不可必,又非可止於一事耳,故云“亦乎”,与《论语》云“不亦说乎”“不亦乐乎”同。“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者,是孟子答惠王也。言王何必特止曰财利,我亦有仁义之道,以利益而已。上利以财利为言,下利以利益为言。“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者,是孟子托言也。言惠王今问我曰何以利益我国,则为王之大夫必问我曰何以利益我家,为大夫既欲利益其家,则为王之士庶人亦必问我曰何以利益我身。假使上至下至於士庶人,皆且取其利益,而国必危乱丧亡矣。王以国为问,大夫以家为问,士庶人以身为问者,王称国,故以国问;大夫称家,故以家问;士庶人无称,故以身问而已。“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者,孟子言上下交取其利而国丧亡者,是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所弑也,无它焉,则千乘之家欲以万乘之利为多也。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所弑也,亦无它焉,是百乘之家欲以千乘之利为多也。云弑者,自下杀上谓之弑。“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者,孟子言凡欲天子之万乘者,且於其内取千乘,而为天子之诸侯;欲诸侯之千乘者,且於其内但取百乘而为之大夫,是亦不为少矣,何必交相争夺,慕多为胜耶?“苟为後义而先利,不夺不餍”者,孟子言且令臣庶皆後去其仁义,而先且以自利,则不交相杀夺,故不足自饱餍。言必杀夺,如千乘夺取万乘,百乘夺取千乘,然後为饱足也。“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後其君者也”者,孟子言未有心存乎仁而遗弃其亲者,亦未有存义而後去其君者,“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者,孟子重嗟叹其祸,故曰:王今亦当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特止言其利。一说云:是惠王悟孟子之言为是,而以己言为非,故亦应之曰:仁义而已矣,何必言利。

○注云“孟子”至“见之”。

○正义曰:案《魏世家》云:“惠王三十五年,惠王以厚币招贤者,邹衍、淳于髡、孟子皆至梁”是也。

○注“曰,辞也”。至“之魏”。

○正义曰: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刘熙曰:叟,长老之称,依皓首之言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云“去齐之魏”者,案《史记·列传》云“孟子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乃适魏”是也。

○注“征,取也”至“俱也”。

○正义曰:征,正也。盖言君子至於利也,非释之而弗取也,特不可交征而正取之尔,犹季氏聚敛以弱鲁,赵孟资之倾晋之类故也。引“《论语》曰:放於利而行,多怨”者,证其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亡之意也。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也。云“交,俱也”。盖云俱,皆也。

○注“万乘”至“万乘也”。

○正义曰:案《司马法》云“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一同百里,提封万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云“夷羿弑夏后”者,引之以语千乘取万乘也。案鲁襄四年《左传》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於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杜预曰:“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後为少康所灭。”注云夷羿者,《左传》襄四年杜注云:“夷,氏也。故云夷羿。

○注云“齐崔、卫甯、晋六卿等”。

○正义曰:此引之以证百乘取千乘也。齐崔,崔杼,为齐之大夫,《语》云“崔子弑齐君”,襄公二十五年《左传》云“崔杼作乱”是也。卫甯,甯喜也,为卫大夫,《史记·世家》卫献公十八年:甯惠子与孙文子逐献公,献公奔齐,齐置献公於聚邑,孙、甯共立定公弟秋为卫君,是为殇公。殇公十二年,为晋平公所执,献公复入卫。後元年诛甯喜。又襄二十六年书“甯喜弑其君剽”是也。六卿:魏献子与韩宣子、赵简子、智文子、中行氏子、范献子六人是也。《史记·世表》云:昭公二十八年,六卿诛公族,分其邑,各使其子为大夫故也。

○注“周制”至“不多矣”。

○正义曰:周制盖言周之所制也。《王制》云“君十卿禄”是也。云“锺,量名也”,晏子曰“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釜十为锺”是也。

○注“苟诚也”至“欲矣”。

○正义曰:《语》云“苟子之不欲”、“苟能正其身”之苟同。去厌者,《说文》云:“餍,饱也,字从厌从食也,饱则厌食也。”此一章遂为七篇之首章。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於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沼,池也。王好广苑囿,大池沼,与孟子游观,乃顾视禽兽之众多,其心以为娱乐,夸咤孟子曰:贤者,亦乐此乎。)孟子对曰:“贤者而後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惟有贤者然後乃得乐此耳。谓修尧舜之道,国家安宁,故得有此以为乐也。不贤之人,亡国破家,虽有此,亦为人所夺,故不得以为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诗·大雅·灵台》之篇也。言文王始初经营规度此台,民并来治作之,而不与之相期日限,自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言文王不督促使之。亟,疾也。众民自来赴,若子来为父使之也。)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麀鹿,牝鹿也。言文王在囿中,麀鹿怀妊,安其所而伏不惊动也。兽肥饱则濯濯,鸟肥饱则鹤鹤而泽好而已。)王在灵沼,於牣鱼跃。’(文王在池沼,鱼乃跳跃喜乐,言其德及鸟兽鱼鳖也。)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孟子谓王诵此诗,因曰文王虽以民力筑台凿池,民由欢乐之,谓其台、沼若神灵之所为,欲使其多禽兽以养文王者也。)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偕,俱也。言古贤之君,与民同乐,故能得其乐。)《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汤誓》,《尚书》篇名也。时,是也。是日,乙卯日也。害,大也。言桀为无道,百姓皆欲与汤共伐之,汤临士众誓,言是日桀当大丧亡,我与女俱往亡之。)民欲与之皆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孟子说《诗》、《书》之义,以感喻王,言民欲与汤共亡桀。虽有台池禽兽,何能独乐之哉!复申明上言“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

[疏]“孟子见梁惠王”至“岂能独乐哉”。

○正义曰:此章言圣王之德,与民共乐,恩及鸟兽,则忻戴其上,大平化兴;无道之君,众怨神怒,则国灭祀绝,不得保守其所乐也。“孟子见梁惠王。王立於沼上,顾鸿雁麋鹿”者,是孟子在梁时,见惠王立於沼之上,而顾盼鸿雁麋鹿之状也。曰“贤者亦乐此乎”者,是惠王称誉孟子为贤者,问孟子亦乐此池沼之上而顾盼鸿雁麋鹿乎?云“乎”,意恐孟子乐与不乐,所以云“乎”而作疑之之辞也。“孟子对曰:贤者而後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者,是孟子答惠王。言唯有德之贤者为君,然後得乐於此;如君之不贤,虽有此鸿雁麋鹿之顾,亦不得其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者至“鱼跃”,是孟子为王诵此《灵台》之诗,以证贤者而後乐此也。言文王规度,始於灵台,而经营之际,众民皆作治之,故台不期日而有成。言其成之速也。既成之速,文王未尝亟疾使民成之用如此之速也,是众民自然若子来如为父之使耳,故如此之速也。“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者,言文王在灵囿之时,麀鹿皆安其所而伏卧以怀其妊,又且不惊动,非特不惊动,又且濯濯然而肥饱,非特麀鹿之肥饱,其於白鸟又且鹤鹤然而肥泽也。麀鹿,牝鹿也。“王在灵沼,於牣鱼跃”者,言文王在灵沼之时,则鱼盈满乎沼中,又且跳跃喜乐如也。言其鱼之微物,亦且得其所也。“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者,是孟子至此又自言文王作台沼之意,而感喻于惠王也。文王虽以民力为其台、沼,然而民皆喜乐而为之,如谓其台、沼,则曰灵台、灵沼也。以灵台、灵沼云者,谓其文王之德化,亦乐其有之行如神灵之所至,故谓其台、沼必曰为灵台、灵沼,凡此者无他焉,是众民感文王之德化,亦乐其有鱼鳖禽兽之多以奉养文王也已。“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者,言古之贤君如此文王与民同其乐,故能得此台池之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者,是孟子引《商书》。谓桀於是时无道,暴虐百姓,故百姓皆欲与汤王共伐之。汤於是往伐,临於众中,诰誓之曰:是日桀当大灭,我与女众共往灭之。一云“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者,是桀云,故《汤誓》引而言之也。谓桀云天有是日,犹吾之有民,日曷有亡哉!日亡则吾与民亦俱亡矣。“民欲与之皆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者,是孟子首对惠王曰“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故引此桀而证其言也。言桀为不贤之君,民亦欲与汤共伐之,虽有台池、鸟兽,岂能得独享其此乐哉!言不能得乐也。

○注云“《诗·大雅》至“成之也”。

○正义曰:《周诗·大雅》篇名,曰《灵台》,注云:“天子有灵台者,所以观祲象,察气之妖祥也。”神之精明者称曰灵,四方而高曰台。文王受命于周,作邑于丰,立灵台。又案《春秋传》曰:“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云物为备。”

○注“言文王”至“使也”。

○正义曰:案《灵台》之诗,笺云:“亟,急也。度始灵台之基,众民各以子成父事而来攻之。”

○注云“麀鹿”至“泽好”。

○正义曰:毛氏《注》云:“麀鹿,牝鹿也。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天子百里,诸侯四十里。”笺云:“攸,所也,言所游伏。”毛注云:“濯濯,娱游也。鹤鹤,肥泽也。”

○注“文王”至“鱼鳖”。

○正义曰:《诗》注云:“沼,池也。牣,满也。”笺云:“灵沼之鱼,盈满其中,皆跳跃,亦言得其所。”○注云“汤誓”至“亡之”。

○正义曰:《汤誓》,《商书》之篇名也。案《史记》云:“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駰注曰:“《尚书大传》云:桀云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则吾亦亡矣。”《尚书》孔安国注云:“比桀於日,曰是日何时丧,我与女皆亡,欲杀身以丧桀是也。”《檀弓》云“子卯不乐”,郑注云:“纣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也。”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王侯自称孤寡,言寡人於治国之政,尽心欲利百姓。焉耳者,恳至之辞。)河内凶,则移其民於河东,移其粟於河内。河东凶亦然。(言凶年以此救民也。魏旧在河东,後为强国,兼得河内也。)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言邻国之君用心忧民,无如己也。)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王自怪为政有此惠,而民人不增多於邻国者,何也?)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因王好战,故以战事喻解王意)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填,鼓音也。兵以鼓进,以金退。孟子问王曰:今有战者,兵刃已交,其负者弃甲曳兵而走,五十步而止,足以笑百步者否?)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王曰:不足以相笑也。是人俱走,直争不百步耳。)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孟子曰:王如知此不足以相笑,王之政犹此也,王虽有移民转粟之善政,其好战残民与邻国同,而独望民之多,何异於五十步笑百步者乎?)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从此已下,为王陈王道也。使民得三时务农,不违夺其要时,则五谷饶穰,不可胜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数罟,密网也。密细之网所以捕小鱼鳖也,故禁之不得用。鱼不满尺不得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时谓草木零落之时,使材木茂畅,故有馀。)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憾,恨也。民所用者足,故无恨。)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王道先得民心,民心无恨,故言王道之始。)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以为宅,各入保城二亩半,故为五亩也。树桑墙下,古者年五十,乃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言孕字不失时也。七十不食肉不饱。)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一夫一妇,耕耨百亩。百亩之田,不可以徭役夺其时功,则家给人足。农夫上中下所食多少各有差,故总言数口之家也。)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於道路矣。(庠序者,教化之宫也。殷曰序,周曰庠。谨修教化,申重孝悌之义。颁者,班也。头半白班班者也。壮者代老,心各安之,故颁者不负戴也。)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言百姓老稚温饱,礼义修行,积之可以致王也。孟子欲以风王何不行此,可以王天下,有率土之民,何但望民多於邻国?)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言人君但养犬彘,使食人食,不知以法度检敛也。涂,道也。饿死者曰莩。《诗》曰:“莩有梅。”莩,零落也。道路之旁有饿死者,不知发仓廪以用赈救之也。)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於剌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人死,谓饿疫死者也。王政使然,而曰非我杀之,岁杀之也,此何以异於用兵杀人,而曰非我也,兵自杀之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戒王无归罪於岁,责己而改行,则天下之民皆可致也。)

[疏]“梁惠王曰”至“民至焉”。

○正义曰:此章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养生丧死之用足备,然后导之以礼义,责己矜穷,则斯民集矣。王侯自称曰寡,惠王与孟子曰:寡人之於国,尽其心而为民耳矣。“耳矣”者,言至极也。言河内凶荒,我则移徙民於河东之地;河东粟多,我则移之於河内;河东之地凶荒,我则又如此而移民,故曰亦然也。“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察,详视也,言详视邻国之君,无有似寡人如此之用心者,然而邻国之人民不加益其损,寡人之人民不加益其多,是如之何?故曰:“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遂以此而问孟子。“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是孟子答惠王。言惠王心好征战,故孟子请以战事比喻而解王意。“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者,是孟子言战事之语也。填,塞也,又满也。赵氏云:鼓音,盖言鼓音之充塞洋洋而盈满也。言鼓音既充塞盈满於战阵之际,则兵刃刀枪既以交接,兵刃既交接,乃弃去其甲、曳散其兵而反走者,或百步之间而止,或五十步之间而止。以五十步之间而止者,则笑走至百步之间而止者,则王以为如何?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惠王答孟子,言凡征战之际,鼓音既填然,则不可弃去其甲、曳散其兵而相笑走也。虽有走或只止於五十步,或有止於百步,言其但自弃甲曳兵而反走者,是虽止於五十步,不至於百步,然皆是走也,岂可以五十步笑百步哉!故曰“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者,是孟子答惠王。言惠王如能知此不可以五十步笑百步,则王无更望其国民加多於邻国也。意谓王既好征战而残民,而以转粟移民为尽心,欲望民加多於邻国,是亦五十步笑百步之走者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至“不王未之有也”者,是皆孟子又为王陈其王道也。言使民无违夺其春耕、夏耘、秋收三时之要,则五谷丰盛饶穰,虽胜食之多,亦不可尽也;密细之网不入於洿池,则鱼鳖不可胜食;斧斤以草木零落之时入山林,不以草木生长之时入之,则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既不可胜食,材木既不可胜用,是使民得以养生丧死无怨恨於不足也。五亩之宅,栽墙下以桑,则年至五十之老,可以着其绢帛;鸡豚狗彘不失其养字之时,则年至七十之老,可以食其肉;百亩之田,不夺其耕耨之时,则七八口之家,可以无饥。凡云“可”者,但得过而已,未至於富足有馀也。谨庠序教化之宫,以申举孝悌之义,而富以教之,则头班班然而半白者不自负戴於道涂之间矣。无他,人皆知孝悌之义,为之壮者必代之尔,故曰班白者不负戴於道路矣。是则五十之老足以衣帛,七十之老足以食肉,而黎庶之民故不饥不寒,然而君上能如此,而民不归往而王之者,必无也。故曰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於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者,是孟子以此讽惠王也。言人君但养其狗彘,而食人之所食,而王不知检敛;道涂之间有饿死者,而王不知发仓廪以救赈之,见其人死,则推之曰非我之罪,是岁之罪也。言是岁之凶荒而疫死之也,是何异於执其兵器而刺杀人,而曰非我杀也,是兵器自杀之类也。“王无罪於岁,则天下之民至焉”者,是孟子讽之,而又诫之也。言王傥人饿死不归罪於岁,但责己而改行,则天下之民莫不归往而至焉耳。为惠王好征战以麋烂其民,故以此讽之。

○注云“王侯自称孤寡”。

○正义曰:礼云:诸侯与民言,自称曰寡人,在凶服曰孤。老聃云“王侯自称孤寡不穀”是也。

○注云“魏旧河东”至“河内”。

○正义曰:案《地理》云:“魏地觜Δ,参之分野,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内。河东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地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是也。”

○注云“战事”。

○正义曰:庄公十一年《左传》曰:“皆阵曰战。”杜预云:“坚而有备,各得其所,成败决於志力者也。”

○注“填,鼓音,兵以鼓进,以金退”。

○正义曰:贾逵云:“填,塞也,满也。《礼》云:“色容填填。”《史》云:“车马骈填。”云“兵以鼓进,以金退”者,案《周官·大司马》“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云“鼓人三鼓,司马振铎,群吏作旗,车徒鼓行,鸣镯,车徒皆行,鸣铙且却”是也。

○注“使民得三时务农,不违夺其要时”。

○正义曰:《王制》云:“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周礼·内人职》云:“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语》云:“使民以时。”包注曰:“作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荀卿曰:“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馀食。”是五谷不可胜食也。

○注“数罟”至“不得食”。

○正义曰:释云:数,密也。罟,网也。《荀子》曰:“网罟毒药不入泽,洿池渊沼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馀用。”注云:“食足之外,可货易也。”

○注“时谓”至“有馀”。

○正义曰:《周官·山虞》“掌山林之政令”,云“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郑注云:“阳木春夏生,阴木秋冬生者,若松柏之属。”一云阳木生山阳在南者,阴木生山阴在北者。荀卿曰: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馀材也。

○注“庐井”至“衣帛矣”。

○正义曰:案《周礼》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遂人》:“掌邦之野,辨其野之土地。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馀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馀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馀夫亦如之。”郑司农云:“户计一夫一妇而赋之田,其一户有数口者,馀夫亦受此田也。”廛,居也。莱谓休不耕者。郑玄云:“廛,城邑之居。”《汉志》云:“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馀为廛舍。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以行礼,而视化焉。”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小学;小学之异者,移於大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後爵命焉。此先王制士处居、富而教之之大略也。《王制》云:“五十异粮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是古者五十乃衣帛矣。

○注“言人君”至“救之也”。

○正义曰:“饿死者曰莩。《诗》曰莩有梅。莩,零落”也者,案《毛诗》而言也。《毛诗》云:“莩,落也”,笺云“梅实尚馀而未落”,是其解也。

  梁惠王曰:“寡人原安承教。”(原安意承受孟子之教令。)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梃杖也。)曰:“无以异也。”(王曰:梃、刃杀人,无以异也。)“以刃与政,有以异乎?”(孟子欲以政喻王。)曰:“无以异也。”(王复曰:梃、刃杀人与政杀人无异也。)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孟子言人君如此,率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虎狼食禽兽,人犹尚恶视之。牧民为政,乃率禽兽食人,安在其为民父母之道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後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俑,偶人也,用之送死。仲尼重人类,谓秦穆公时以三良殉葬,本由有作俑者也。恶其始造,故曰:此人其无後嗣乎?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孟子陈此以教王爱其民也。)

[疏]“梁惠王曰”至“死也”。

○正义曰:此一段宜与前段合为一章赵氏分别之。章指言王者为政之道,生民为首,以政杀人,人君之咎,犹以自刃,疾之甚也。“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者,是惠王原安意承受孟子之教令也。“孟子对曰:杀人以挺与刃,有以异乎”者,是孟子答惠王,故托此而问惠王,言杀人以杖与刃,有以各异乎?云“乎”者,是又孟子未知惠王以为如何,故疑之也。“曰无以异”者,是惠王答孟子之问,言以杖杀人与刃杀人无以各异,是皆能杀人也。“以刃与政,有以异乎”者,孟子复问以刃与政杀人,有以异。“曰无以异也”者,惠王复曰政之杀人与刃之杀人,亦无以异也,言致人死则一也。“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者,是孟子之讽惠王也。言庖厨之间有肥肉,栈厩之中有肥马,而民皆有饥饿之颜色,郊野之间又有饿而死者,此乃是王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者,孟子言兽畜自相食,如虎狼食牛羊,且人犹尚恶见之,况为民之父母,其於行政以治民,尚不免驱率兽而食人,安在其为民之父母也?言行政如此,不足为民之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後乎”,是孟子引仲尼之言也。言仲尼有云始初作俑偶人者,其无後嗣乎?无他焉,是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故後有秦穆公以生人从葬,故曰其无後嗣也。

○注“梃,杖也”。

○正义曰:《释文》云:“梃,木片也。”

○注“俑,偶人也”。

○正义曰:《记》云:“孔子谓为俑者不仁。”《埤仓》云:“木人送葬,设关而能踊跳,故名之曰俑。”鲁文公六年,秦穆公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杜预曰:“以人从葬曰殉。”《诗》有《黄鸟》之篇以哀三良是也。孟子讽之,故曰:如之何使斯民饥饿而死。

  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韩、魏、赵本晋六卿,当此时,号三晋,故惠王言晋国天下之强焉。)及寡人之身,东败於齐,长子死焉,西丧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寡人耻之,原比死者壹洒之,如之何则可?”(王念有此三耻,求策谋於孟子。)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言古圣人以百里之地以致王天下,谓文王也。)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易耨,芸苗令简易也。制,作也。王如行此政,可使国人作杖以捶敌国坚甲利兵,何患耻之不雪也!)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彼,谓齐、秦、楚也。彼困其民,原王往征之也。彼失民心,民不为用,夫谁与共御王之师而为王之敌乎?)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邻国暴虐,己修仁政,则无敌矣。王请行之,勿有疑也。)

[疏]“梁惠王”至“勿疑”。

○正义曰:此章指言百里行仁,则天下归之,以政伤民,民乐其亡,以梃服强,仁与不仁也。“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者,是梁惠王欲问孟子之谋策也。言晋国为天下之最强,叟必知之。“及寡人之身,东败於齐,长子死焉,西丧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壹洒之,如之何则可”者,是惠王言晋国逮及寡人之身,东则见败於齐而杀死其长子,西又丧去其地於秦七百里,南又常受辱於楚。寡人心甚愧耻之,今愿近死不惜命者一洗除之,当如之何谋则可以洗除此耻?“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者,是孟子答惠王。言古之圣君,其地但止於百里,尚可以王天下也。“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者,是孟子言王自今能施仁政以及民,又省去其刑罚,轻其税敛,使民皆得深耕易耨,壮者以闲暇日修孝悌忠信,入闺门之内以奉事其父兄,出乡党之间以奉事其长上,凡能如此,虽作一捶梃,亦可以鞭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然以秦、楚有坚甲利兵,而以一挺可鞭挞者,盖秦、楚常违夺其农时,使民不得耕耨也,故云“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父母”。又云“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者,言民既不得耕耨以奉养父母,则为父母者被寒冻饥饿,兄弟者与妻子者皆离背散各。彼秦、楚陷溺其人民如此,而王往彼正其罪,夫更谁敢御王之师而为王之敌者!“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者,是孟子请惠王行此仁政,而往正其罪而无敌,如所谓仁者无敌是也遂请之行而无更迟疑也。前所谓闲暇日者,盖言民於耕耨田地之外,有休息闲暇之日也。

○注“韩赵魏”至“强焉”。

○正义曰:案《史记·年表》云:“定王十六年,魏桓子与韩康子、赵襄子三人败知伯于晋阳,乃至分其地,故号为三晋,是为强国。”云“东败於齐而丧长子”者,案《史记·世家》“惠王三十年,魏伐赵,赵告急於齐。齐宣王用孙子计救赵,魏遂大兴师,大子申自将攻齐,遂与齐人战,败於马陵”是也。云:“西丧地於秦”者,案《史记·年表》云:“周显王十五年,秦与魏战元里,斩首七千,取少梁。”南则常辱於楚。马陵者,案徐广云:“地在於元城。”

  ●卷一下·梁惠王章句上

  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襄,谥也。魏之嗣王也,望之无俨然之威仪也。)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就与之言,无人君操柄之威,知其不足畏。)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卒暴问事。不由其次也。问天下安所定?言谁能定之。)吾对曰:‘定于一。’(孟子谓仁政为一也。)‘孰能一之?’(言孰能一之者。)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嗜犹甘也。言今诸侯有不甘乐杀人者则能一之。)‘孰能与之?’(王言谁能与不嗜杀人者乎。)对曰:‘天下莫不与也?(孟子曰:时人皆苦虐政,如有行仁,天下莫不与之。)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以苗生喻人归也。周七、八月,夏之五、六月也。油然,兴云之貌。沛然下雨,以润槁苗,则浡然己盛,孰能止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今天下牧民之君,诚能行此仁政,民皆延颈望欲归之,如水就下,沛然而来,谁能止之。)

[疏]“孟子见梁襄王”至“谁能御之”。

○正义曰:此章言定天下者一道,仁政而已,不贪杀人,人则归之,是故文王视民如伤,此之谓也。“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者,是孟子在梁见襄王,而语於人曰:远望之襄王而不似人君,言无人君之威仪也;就而近之而不见所畏焉,言无人君操柄之威也。“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者,是孟子语於人,言襄王卒暴而问我,曰天下谁能定?“吾对曰定于一”者,言我对之曰:定天下者,在乎仁政为一者也。“孰能一之”,是孟子言襄王又问谁能仁政为一。“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者,是孟子言我复答之,唯不好杀人者能以仁政为一也。“孰能与之”者,言襄王又问谁能与之不好杀人者。“对曰天下莫不与也”。言我对曰天下之人无有不与之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稿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者,是孟子比喻而解王之意也。故问襄王曾知夫苗乎?言夫苗自七、八月之时,则乾旱而无水,苗於是枯稿,上天油然而起云,沛然而降雨,则枯稿之苗又浡然兴起而茂。其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有如此苗而兴茂,谁能止之也。又言如有行仁,而天下莫不与之,谁能止之而不与也。“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至“谁能御之”者,是孟子因比喻苗而解王之意,又以此复详明之,欲使襄王即晓之也。言今天下为牧养人民之君,未有不好杀人者也。言皆好杀人,若有不好杀人者,则天下之人民皆延颈而望王以归之矣。诚如此上言之者,则民皆归之,亦若水之流,自上而下,其势沛然而来,谁能止之?言无人能止之也。

○注“襄谥也”至“仪”。

○正义曰:案《世家》云:“惠王在位三十六年卒,子赫立,是为襄王。襄王在位六年卒,谥曰襄。”《谥法》云:“因事有功曰襄。”又曰:“辟土有德曰襄。”

○注“周七、八月,夏之五、六月”。

○正义曰:周之时,盖以子之月为正,夏之时,建寅之月为正,是知周之七、八月即夏之五、六月也。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宣,谥也。宣王问孟子,欲庶几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孟子冀得行道,故仕於齐,齐不用,乃适梁。建篇先梁者,欲以仁义为首篇,因言魏事,章次相从,然後道齐之事。)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孔子之门徒,颂述宓义以来至文、武、周公之法制耳,虽及五霸,心贱薄之,是以儒家後世无欲传道之者。故曰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既不论三皇、五帝殊无所问,则尚当问王道耳,不欲使王问霸者之事。)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王曰:德行当何如而可得以王乎?)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保,安也。御,止也。言安民则惠,而黎民怀之,若此以王,无能止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王自恐德不足以安民,故问之。)曰:“可。”(孟子以为如王之性,可以安民也。)曰:“何由知吾可也?”(王问孟子何以知吾可以保民。)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锺。’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锺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胡龁,王左右近臣也。觳觫,牛当到死地处恐貌。新铸钟,杀牲以血涂其衅郄,因以祭之,曰衅。《周礼·大祝》曰:“堕衅,逆牲逆尸,令锺鼓。”《天府》:“上春,衅宝钟及宝器。”孟子曰:臣受胡龁言王尝有此仁,不知诚充之否?)曰:“有之。”(王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爱,啬也。孟子曰:王推是仁心,足以至於王道。然百姓皆谓王啬爱其财,臣知王见牛恐惧不欲趋死,不忍,故易之也。)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王曰:亦诚有百姓所言者矣,吾国虽小,岂爱借一牛之财费哉!即见其牛哀之,衅锺又不可废,故易之以羊耳。)曰:“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异,怪也。隐,痛也。孟子言无怪百姓谓王爱财也,见王以小易大故也。王如痛其无罪,羊亦无罪,何为独释牛而取羊。)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王自笑心不然,而不能自免为百姓所非,乃责己之以小易大,故曰宜乎其罪我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解王自责之心,曰无伤於仁,是乃王为仁之道也。时未见羊,羊之为牲次於牛,故用之耳。是以君子远庖厨,不欲见其生、食其肉也。)王说,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诗·小雅·巧言》之篇也。王喜悦,因称是《诗》以嗟叹孟子忖度知己心,戚戚然心有动也。寡人虽有是心,何能足以合於王也。)曰:“有复於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复,白也。许,信也。人有白王如此,王信之乎?百钧,三千斤也。)曰:“否。”(王曰:我不信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言王恩及禽兽,而不安百姓,若不用力、不用明者也。不为耳,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王问其状何以异也。)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孟子为王陈为与不为之形若是,王则不折枝之类也。折枝,案摩折手节解罢枝也。少者耻是役,故不为耳,非不能也。太山、北海皆近齐,故以为喻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於掌。(老犹敬也,幼犹爱也,敬我之老,亦敬人之老;爱我之幼,亦爱人之幼:推此心以惠民,天下可转之掌上。言其易也。)《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诗·大雅·思齐》之篇也。刑,正也。寡,少也。言文王正已適妻,则八妾从,以及兄弟。御,享也。享天下国家之福,但举己以加於人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大过人者,大有为之君也。善推其心所好恶,以安四海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复申此,言非王不能,不为之耳。)权,然後知轻重;度,然後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权,铨衡也,可以称轻重。度,丈尺也,可以量长短。凡物皆当称度乃可知,心当行之乃为仁。心比於物,尤当为之甚者也。欲使王度心如度物也。)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於诸侯,然後快於心与?”(抑,辞也。孟子问王抑亦如是,乃快邪?)王曰:“否。吾何快於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王言不然,我不快是也,将欲以求吾心所大欲者耳。)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孟子虽心知王意,而故问者,欲令王自道,遂因而陈之。)王笑而不言。(王意大而不敢正言。)曰:“为肥甘不足於口与?轻暖不足於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於目与?声音不足听於耳与?便嬖不足使令於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孟子复问此五者,欲以致王所欲也,故发异端以问之也。)曰:“否,吾不为是也。”(王言我不为是也。)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莅,临也。言王意欲庶几王者,临莅中国而安四夷者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若,顺也。顺向者所为,谓构兵诸侯之事,求顺今之所欲莅中国之愿,其不可得,如缘乔木而求生鱼也。)王曰:“若是其甚与?”(王谓比之缘木求鱼为大甚。)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後必有灾。”(孟子言尽心战斗,必有残民破国之灾,故曰殆有甚於缘木求鱼者也。)曰:“可得闻与?”(王欲知其害也。)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言邹小楚大也。)曰:“楚人胜。”(王曰楚人胜也。)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於邹敌楚哉?(固,辞也。言小、弱固不可以敌强、大。集会齐地,可方千里,譬一州耳,今欲以一州服八州,犹邹欲敌楚也。)盖亦反其本矣。(王欲服之之道,盖当反王道之本耳。)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贾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於王。其若是,孰能御之?”(反本道,行仁政,若此则天下归之,谁能止之也。)王曰:“吾惛,不能进於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王言我情思昏乱,不能进行此仁政,不知所当施行也。欲使孟子明言其道,以教训之。我虽不敏,愿尝使小行之也。)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为王陈其法也。恒,常也。产,生也。恒产,则民常可以生之业也。恒心,人常有善心也。惟有学士之心者,虽穷不失道,不求苟得耳。凡民迫於饥寒,则不能守其常善之心也。)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於罪,然後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民诚无恒心,放溢辟邪,侈於奸利,犯罪触刑,无所不为,乃就刑之,是由张罗罔以罔民者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安有仁人为君,罔陷其民,是政何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言衣食足,知荣辱,故民从之,教化轻易也。)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言今民困穷,救死恐冻饿而不给,何暇修礼行义乎?)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其说与上同。八口之家,次上农夫也。孟子所以重言此者,乃王政之本、常生之道,故为齐、梁之君各具陈之。当章究义,不嫌其重也。)

[疏]“齐宣王”至“未之有也”。

○正义曰:此章言典籍攸载,帝王道纯,桓、文之事,谲正相纷,拨乱反正,圣意弗珍。故曰后世无传未闻。仁不施人,犹不成德,衅钟易牲,民不被泽,王请尝试,欲践其迹,答以反本,惟是为要。此盖孟子不屈道之言也,无传霸者之事也。“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者,齐宣是齐威王之子辟彊是也,谥为宣。言齐宣王问孟子曰:齐威公小白、晋文公重耳二霸之事,可得而闻之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者,是孟子答齐宣王之言也。言自孔子之门徒,无有道及桓、文二霸者事,是以後世无传焉,故臣于今未之曾闻知也。云“臣”者,是孟子对王而言,故自称己为臣也。“无以,则王乎”者,孟子言无以问及宓牺以来至文、武、周公之法,尚当以王者之道为问耳。“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者,齐宣又问孟子,言德当何如则可以为王。“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者,孟子言当安民而为之王,则天下之民莫之能止御之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者,宣王又自问只如寡人之德,可以安民乎?王恐德不足以安民,故问之也。“曰可”者,孟子言如王之德,可以安民也。“曰何由知吾可也”者,宣王又问孟子何缘而知吾之德可以安民。“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王见之曰:牛何之”至“以羊易之”者,是孟子因胡龁之言而答宣王之问也。胡龁,王之左右近臣。言尝闻胡龁曰王坐於庙堂之上,有牵牛自堂下而过者,王见之,而问牵牛者曰,其牛牵去何所?牵牛者,对之曰:“相将以为衅钟也。王对牵牛者曰:舍去之,我不忍其牛之恐栗,若无罪之人而就於所死之地者也。牵牛者又对曰:如若王之所不忍,则废去衅锺之礼与?王复与牵牛者曰:涂衅祭锺之礼,何可得而废?以羊更易之而已。“不识有诸”者,是孟子又未知齐宣王还是有此言,故问宣王曰不识有诸。“曰有之”者,宣王答孟子,以为是有此言也。“曰是心足以王矣”者,是孟子於此言知王有此不忍之心,故足以为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者,孟子言然百姓尽以王为爱财也,臣素知王有不忍之心,故如此也。“王曰:然”者,宣王复亦自谓百姓是有此疑也。“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者,宣王言诚有百姓以我为爱财者,齐国虽曰褊小狭隘,我亦何独止爱其一牛?即是不忍见其牛之恐栗,如无罪而就於所死之地,又为衅锺不可废,故以羊更之也。宣王必以羊易牛者,以其羊之为牲,次於牛也,故以羊易之。“曰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者,孟子对宣王,言王无怪百姓皆谓我为爱财也,以羊之小而易牛之大,彼百姓之人安知王以为不忍见其恐栗、又为衅锺不可废,故以羊易之之意也,彼必曰王若隐痛不忍见牛若无罪而就所死之地,则牛与羊何择焉?言羊之与牛,是皆若无罪而就死也,何独择取其牛而以羊就死也。“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者,是宣王自笑以其已之心不如是,故笑之也。笑而言曰:傥如此者,是何心哉!然我非爱其财,故以羊易牛也。云此者,宣王又疑孟子亦以为然,故以此言复答之也,宜乎百姓不知我之意,而谓我爱财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者,孟子复解王之自责之意也。言如此亦无伤害於为王也,此亦为仁之一术耳。无他,是见其牛之觳觫,未见其羊之觳觫也。凡君子之於禽兽,见其生貌,则不忍见其就死;闻其鸣声,则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之人,凡於庖厨烹炙之事所以远去之也。“王悦,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者,是宣王见孟子解其已意,故喜悦之,而引《诗》之文而言也。“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二句,是《小雅·巧言》之诗也,宣王引之,而为如夫子之所谓也。云“夫子”者,宣王尊孟子为夫子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者,宣王言我既行之事,尚且反而求之於己而不得其心之所之,自今夫子言之於我,心中戚戚然有动也。“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者,宣王言虽有是心,其所以得契合於王者,是如之何也?“曰:有复於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者,是孟子欲以此比喻而解王也。言今有人复白於王曰:我力能举得三千斤之重,而不能举一羽毛之轻;目之明能观视其秋毫之末锐,而不能见一大车之薪木,则王信乎否乎?“曰否”者,是宣王答之。曰凡如此云者,我不信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者,孟子复以此讽之也。言今王有恩德足以及其禽,而其功绩不至於百姓者,王独以为何如?“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者,孟子又言苟如是一羽之轻所以不能举者,为其不用力也;一车薪之大所以不见之者,为其不用明也;今百姓所以不见安者,为其不用恩也。故王之所以不为王,是王之不为也,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者,是宣王问孟子。言不为与不能二状,何以为异也?“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是折枝之类也”者,是孟子又以此比喻而解王问不为与不能之异状也。言今有人云挟太山而超过北海,而语人曰我不能挟太山超北海,此真不能也;如为长者按摩手节,而语人曰我不能为长者按摩手节,是耻见役使,但不为之耳,非不能也;今王之所以不王,非是挟太山超北海之类也,是不为长者折枝之类也,以其不为之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於掌”者,是孟子欲以此教宣王也。言敬吾之所敬,以及他人之所敬者,爱吾之所爱,以及他人之所爱者,凡能推此而惠民,则治天下之大,止如运转於掌上之易也。“《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者,是孟子引《大雅·思齐》之诗文也。言文王自正于寡妻,以至正于兄弟,自正于兄弟以至临御于家邦。言凡此是能举此心而加诸彼耳。“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己矣”者,孟子言为君者但能推其恩惠,故足以安四海,苟不推恩惠,虽妻子亦不能安之。古之人君所以大过强於人者,无他事焉,独能推其所为恩惠耳。盖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如《诗》云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是其善推其所为之意旨故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者,孟子复言非王不能,但不为耳。故复云“然权,然後知轻重;度,然後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者,孟子又托物而讽王也。言为之权与度,然尚能知其轻重长短,其权度之为物也然尚皆然,而人心又甚於权度,故请王自忖度之耳。“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於诸侯,然後快於心与”者,抑,辞也,与《语》曰“抑为之不厌”之“抑”同,孟子又以此数事而测王之意也。言抑是王欲兴起甲兵以伐人,危士臣以即戎,不以为危事,外结怨於诸侯,如此且然後快乐其心与。“王曰否”者,宣王答之,以为不如是也,言我何肯快心於此数事,我但将以求吾所大欲耳。“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者,是孟子欲知王之所大欲,故问之,曰:王大欲可得而闻之乎?“王笑而不言”,宣王知已之所欲甚大,但笑而不言也。“曰为肥甘不足於口与,轻暖不足於体与”至“不足使令於前与”者,是孟子又以此四事而测王所大欲也。言王之所大欲,是为其肥甘之味不足以供於口与?抑是其声音之乐不足供听於王之耳与?便嬖之幸不足使令於王之前与?采色之饰不足供视於王之目与?然此数事,而为王之诸臣者皆足以供奉王矣,而王岂用为此者与?故继之曰:“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又曰“否,吾不为是”者,宣王答之曰:我不为是四者之事也。“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者,孟子言如是则王之大欲,我今可得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者,孟子知王以此为所大欲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者,孟子言王如若以此欲开辟其土地而求其广,又欲朝秦、楚之诸侯,以临莅其中国而抚安四夷,为所大欲,是若缘乔木之上而求其鱼也。“王曰:若是其甚与”者,宣王亦谓己之大欲若此求鱼之甚与?“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後必有灾”者,孟子言王如此大欲,殆有甚於缘木求鱼也,缘乔木而求鱼,虽不得鱼,又且无後灾难所及,而王如若以所欲,假使尽心力而为之,後亦必有大灾难所及也。“曰可得闻与”者,是宣王又问孟子,欲求知其大灾难也。“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者”,孟子以此比喻而解王也。言邹之小国,与楚之大国战斗,则王以为谁国胜之?“曰楚人胜”者,宣王答孟子,以为楚之大国人胜之也。“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者,孟子言如是则小国固不可敌大国,人之寡少固不可以敌人之众多,劣弱固不可以敌强悍也。“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於邹敌楚哉”者,孟子又言今海内之地,方千里者有九,而齐国但集而有一,且以一而服八,是何以异於邹国之小而敌楚国之大哉?言与此无异也。王如欲服之,盖当反行王道之本耳,故云“盖亦反其本矣”。“今王发政施仁”至“孰能御之”者,孟子於此教宣王王道之本也。言今王发政而施仁,使天下为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廷,耕者皆欲耕作於王之郊野,商贾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道涂,凡天下欲疾恶其君者又皆欲奔赴王而告诉之,其如此,天下皆归之,谁能止御之也。商贾,《汉书》云:“通财鬻货曰商。”《白虎通》云:“卖曰贾。”行旅者,师旅也。《说文》云:“军,五百人也。”“王曰:吾惛,不能进於是矣。原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者,宣王欲孟子明其王道而教之也。故曰我之惛乱,不能进於此仁政,原夫子辅我志,以明白教我也,我虽不能敏疾而行之,但请尝试教之如何耳?“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至“未之有也”者,是孟子为宣王陈王道之本而教之者也。言无常生之业而有常善之心者,惟士人为能有之。言士穷则独善其身,不求苟得,故能有常心也。若民则迫於穷困,不能守其常善,苟无常生之业,遂因之而无常善之心。苟无常善之心,则放辟邪侈之事,无有不为。及其陷溺於罪,然後又从而诛戮之,是若张罗网而罔民也。安有仁人之君在位,而以罔民而可为之也?故明哲之君,制别民之生产,必使其民仰而上之则足以奉事父母,俯而下之则足以畜养妻子,丰乐之岁,终身饱足,凶荒之年,又免其死亡,然後驱率而从善教,故其民从其善教亦轻易也。自今之君制民之产,仰则不足以奉养父母,俯则不足以畜养妻子,虽丰乐之岁,终身又且劳苦;而凶荒之年,又不得免其死亡。如此,则民惟独於救死尚恐其不足,何有闲暇而修治礼义哉。言无及修其礼义也。“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者,言王欲行之,则何不反其王道之本。“五亩之宅”至“未之有也”,是又孟子为宣王陈王道之本,其说已在前,此更不解。

○注“宣,谥也”至“齐也”。

○正义曰:周显王二十七年,《史记》云:“齐威卒,子辟彊立,是为齐宣王。在位十九年,卒谥曰宣。”《谥法》云:“善问周达曰宣。”云“齐桓公小白”者,庄公八年《左传》云:齐僖公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於僖公,弑君自立。九年春,弑无知,庄公纳子纠。桓公小白自莒入,於是立,为桓公元年。《史记》云:“桓公小白元年春,齐弑无知。五年,与鲁人会柯。七年始霸,会诸侯於鄄。”云“晋文公重耳”者,《史记》云:“周襄王十六年,晋文公重耳立,是为元年。”又云:晋献公五年,伐骊戎,得二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嬖,欲立其子。重耳者,乃献公娶於戎,得二女,大戎狐姬之所生也。十二年居重耳於蒲城。二十六年,献公卒,立奚齐,里克杀之。及卓子又立,小戎所生夷吾者,为晋惠公。七年,重耳闻管仲死,自狄之齐。十四年,惠公夷吾卒,遂立重耳为晋文公。九年在位,卒。云“孟子不得行道,故仕於齐。齐不用,乃适梁”者,案《史记·列传》已说在梁王段。

○注云“宓羲”至“闻也”。

○正义曰:宓羲,古帝王氏也,即伏牺氏也。五霸者,即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崔李云:夏昆吾、殷大彭、豕韦周、齐桓、晋文是也。谓之霸者,把也,把持诸侯之权也。案《国语》亦然。《荀子》云:“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霸。”是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之证也。

○注云:“觳觫,牛於到死地处恐貌”。

○正义曰:案《广雅》有云“觳觫,死貌”是也。云“《周礼·大祝》堕衅,逆牲逆尸,令钟鼓”者,郑司农云“堕衅谓荐血也。凡血祭曰衅,既堕衅後,言逆牲容逆鼎”是也。盖古者器成而衅以血,所以厌变怪,御妖衅,衅钟之衅谓之衅,亦治乱谓之乱之类也。云“《天府》云上春,衅宝钟及宝器”者,宝钟、宝器,玉瑞、玉器之美。上春,孟春也。又言衅谓以杀牲以血血之也,盖衅之法,其来有自矣,周之所衅,又非止此而已。如大司马於军器,小子於邦器,小人於龟器,鸡人於鸡,大祝逆牲,小祝祈号,皆在所衅也。

○注“爱啬也”。

○正义曰:《释文》云:“啬,爱、歰也。字法从来(上亠下回)、来夌也。来者(上亠下回)而藏之,故田夫谓之啬夫。(上亠下回)音廪。”《书》云“啬夫驰”是也。

○注“百钧三千斤也”。

○正义曰:《律历志》云:“铢、两、斤、钧、石,本起於黄锺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重一千五百二十铢,四钧为石,重百二十斤。”以此推之,则百钧是三十斤也。

○注“太山北海近齐”。

○正义曰:案《地理志》云“齐地南有太山,城阳北有千乘清河”是也。

○注“权铨衡”至“度物也”。

○正义曰:权重衡平,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释文》云:“铨,平木器。”又曰:“铨,衡也。”权,称锤也。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於黄锺之长,以子谷巨黍中者,子谷,谷子在地,即黑黍,中者,不大不小,言黑黍谷子大小中者,率为分寸,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为十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

○注“八口之家次上农夫”。○正义曰:《王制》:“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孟子》云:“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是也。此云八口之家,所以特指次上农夫者而已,斯亦举其次而见上下之意耳。

  

●卷二上·梁惠王章句下(凡十六章)

  [疏] ○正义曰:此卷赵氏分别为第二卷也。故云《梁惠王章句》下。今据此卷“章指”,凡十六章。一章言人君田猎以时,锺鼓有节,与民同乐。二章讥王广囿专利,以严刑陷民。三章言圣人乐天事小,以勇安天下。四章言与天下同忧乐者,不为慢游恣溢之行。五章言齐王好色好货,孟子推以公刘、太王好货色与民同之。六章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无堕其职。七章言人君进贤退恶。八章言孟子云纣以崇恶,失其尊名。九章言任贤使能,不遗其学。十章言征伐之道,在顺民心。十一章言伐恶养善,无贪其富,以小王大。十二章言上恤其下,下赴其难,恶出於已,害及其身。十三章言事无礼之国,不若得民心,与之守死善道。十四章言君子之道,正己在天,强暴之来,非已所召,独善其身而已。十五章言太王居邠,权也,效死弗去,义也。十六章言谗邪构贤,贤者归於天,不尤人也。凡十六章合上卷七章是《梁惠王篇》有二十三章矣。故各於卷首总列其章目,而分别其指焉。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於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庄暴,齐臣也。不能决知之,故无以对。而问曰:王好乐何如。)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王诚能大好古之乐,齐国其庶几治乎。)他日见於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孟子问王有是语不。)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变乎色,愠恚庄子道其好乐也。王言我不能好先圣王之乐,直好世俗之乐,谓郑声也。)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甚,大也。谓大要与民同乐,古今何异也。)曰:“可得闻与?”(王问古今同乐之意,宁可得闻邪?)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孟子复问王独自作乐乐邪?与人共听其乐为乐邪?)曰:“不若与人。”(王曰:“独听乐不如与众共听之为乐也。)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孟子复问王与少之人共听乐乐邪?众人共听乐乐也?)曰:“不若与众。”(王言不若与众人共听乐为乐。)“臣请为王言乐。(孟子欲为王陈独乐与众人乐乐状。)今王鼓乐於此,百姓闻王锺鼓之声、管籥之音,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於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鼓乐者,乐以鼓为节也。管,笙。籥,箫。或曰籥若笛短而有三孔。《诗》云“左手执籥”,以节众也。疾首,头痛也。蹙頞,愁貌。言王击鼓作乐,发赋徭役皆出於民,而德不加之,故使民愁也。)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於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田猎无节,以非时取牲也。羽旄之美,但饰羽旄,使之美好也。发民驱兽,供给役使,不得休息,故民穷极而离散奔走也。)今王鼓乐於此,百姓闻王锺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百姓欲令王康强而鼓乐也。今无赋敛於民,而有惠益,故欣欣然而喜也。)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王以农隙而田,不妨民时,有悯民之心。因田猎而加抚恤之,是以民悦之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孟子言王何故不大好乐,效古贤君与民同乐,则可以王天下也。何恶庄子之言王之好乐也。)

[疏]“庄暴见孟子”至“则王矣”。

○正义曰:此章言人君田猎以时,锺鼓有节,发政行仁,民乐其事,则王道之阶,在于此矣。故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矣,与民同乐也。“庄暴见孟子,曰:暴见於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者,庄暴,齐臣也,庄,姓也;暴,名也。言庄暴见孟子,谓暴朝见於齐王,王语暴以好乐之事,暴是时未有言以对答之。“曰好乐何如者”,故庄暴问孟子,以谓王之所以好乐,是如之何?“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者,孟子答庄暴之问也,言齐王之好乐至甚,则齐国庶几其治安乎!“他日见於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者,是孟子自见庄暴言好乐之後,他一日见於齐王而问之,曰:王曾与庄子语以好乐之事,还有此言否乎?孟子称庄子,不称曰暴者,是孟子尊王之臣,故不欲称其名也。“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者,是齐王自孟子问之後,变其常容而有愤怒之色,盖愤庄暴言己之好乐於孟子也,故答孟子曰:寡人不能好古圣王之乐,古圣王之乐,如黄帝之《咸池》,尧之《大章》,舜禹之《韶》,夏商周之《濩》、《武》是也,但能直好世俗乐耳,如郑、卫之声是也。“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者,孟子复对王而言也,言王之好乐至甚,则齐几乎治安。孟子言“齐国其庶几乎”以对庄子,对之齐王则止曰“齐其庶几乎”者,盖对庄子则称其国,及对齐王故不必称国焉耳。“今之乐,犹古之乐”者,是孟子见齐王言不能好先王之乐,直好世俗之乐,故以此言今之乐亦若古之圣王乐也。但其要在能与民同听乐为乐耳,遂以此问之。“曰可得闻与”者,是齐王问孟子,言古今之乐一同,宁可得而闻知之与?“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者,是孟子欲以此问王,使王知与民同乐乐为乐也,故问之曰:王独作乐为乐邪,与人同乐为乐邪?“曰不若与人”者,是齐王答孟子,亦以为独乐乐不若与人同乐为乐也。“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者,是孟子复问王与少人同乐为乐,与众人同乐为乐,孰乐邪?“曰不若与众”者,齐王亦复答孟子,以为不若与众人同乐为乐也。“臣请为王言乐”,孟子於此知齐王亦识与众同乐之意,乃为王陈其独乐与众同乐之效,故不待王问而自请言之也。“今王鼓乐於此”至“与民同乐也”者,皆孟子陈独乐与众乐乐之文也。言今王鼓作其乐於此国也,百姓之人闻王锺鼓之声与管籥之音,举皆疾痛其头,又蹙頞愁闷,而交相告曰:我王之好作乐为乐,发赋徭役,使我至於此之极也,父子不得以相见,兄弟妻子又皆离散之。以其如此,故百姓所以头痛蹙頞愁闷也。又言今王田猎於此国,百姓之人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好,举皆蹙頞愁闷,疾痛其首,而交相告曰:我王之好田猎禽兽,如何使我供给役使,不得休息,而至於如此之极,父子不得以相见,兄弟妻子皆离散之。然则王之鼓乐田猎,而百姓皆如此者,无他事焉,是王之不与民同其乐也。言今王鼓乐於此国,百姓闻王锺鼓之声、管籥之音,举皆欣欣然有喜色,而交相告曰:我王庶几无疾病也,何以能鼓乐。於此言百姓皆欲之康强,不特止於庶几无疾病也。苟即庶几近於无疾病,则王亦何以能鼓乐也。又言今王田猎禽兽於此国,百姓之人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好,举皆欣欣然有喜色,而交相告曰:我王即庶几近於无疾病,又何以能田猎也。此言又欲王之康强,不特止於庶几无疾病也。然则王之鼓乐田猎,百姓皆如此欲王之康强者,无他事焉,是王能与民同其乐也。言今之王能与民同乐为乐,则为之王者矣。云“鼓乐”者,盖锺以止为体,鼓以作为用,故凡作乐所以谓之鼓乐也。云“音与声”者,盖锺鼓言声,以其声之单出,故云声也;管籥车马言音,以其音之杂比,故云音也。然车马亦谓之音者,盖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故也。声之与音,合而言之则,声、音则一也;别而言之,则单出为声,杂比为音。《诗》云“嚖嚖管声”,此言管籥之音,是声音之通论也。齐王悦南郭先生吹竽,廪食以数百人;喜邹忌鼓琴,卒授之国政:是安知与众乐乐邪?此孟子所以陈其与民同乐之意也。

○注“郑声也”。

○正义曰:《论语》云“郑声淫”,以其能惑人心也。《孔传》云:“郑声惑人心,其与雅乐同也。”

○注“鼓乐”至“百姓愁”。

○正义曰:《周礼·鼓人》“掌教六鼓,以节声乐”。《锺师》“掌金奏”,注云:以锺鼓奏者,先击锺,次击鼓,以奏《九夏》。夏,大也。乐之大歌有九:《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裓夏》、《骜夏》,凡九夏是也,故附于此。云“管笙籥箫,或曰籥若笛而有三孔”者,案《礼图》云:“笙长四尺,诸管参差,亦如鸟翼。”《尔雅》曰:“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郭璞《尔雅》云:“二十三管为箫。”《风俗通》云:“舜作竹箫,以象凤翼。”《周礼·笙师》“掌教吹籥”,後郑云“籥如笛,有三孔”是也。《诗》云“左手执籥”,盖《邶诗·简兮》之篇文也,注云:“籥六孔,言硕人多才艺,又能籥舞,言文武备也。”释云:“首,头也。”頞,鼻颈也。”言齐王击鼓作乐,其使民徭役苦楚,皆蹙其鼻颈而愁闷也。

○注“田猎”至“奔走也”。

○正义曰:释云:猎,田也,蒐狩苗狝是也。案鲁隐公五年《左传》云:“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於农隙讲武事也。”杜预曰:“蒐,索择取不孕者。苗,为苗除害也。狝,杀也,以杀为名,顺秋气也。狩,围守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也。”羽旄者,案《左传》鲁襄公十四年,范宣子假羽旄於齐。定公四年,晋人假羽旄於郑。杜预曰:“以析羽为旌,为王者斿车之所建也。”又案《司常》九旗之数,又有全羽、析羽。释云:全羽,析羽,直有羽而无帛也。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盖《公孙丑》篇文也。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王言闻文王苑囿方七十里,宁有之?)孟子对曰:“於传有之。”(於传文有是言。)曰:“若是其大乎?”(王怪其大。)曰:“民犹以为小也。”(言文王之民尚以为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王以为文王在岐山之时,虽为西伯,土地尚狭,而囿已大矣。今我地方千里而囿小之,民以为寡人之囿为大,何故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免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刍荛者,取刍薪之贱人也。雉免,猎人,取雉兔者。言文王听民往取禽兽,刈其刍薪,民苦其小,是其宜也。)臣始至於境,问国之大禁,然後敢入。(言王之政严、刑重也。)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郊关,齐四境之郊皆有关。)则是方四十里为阱於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设陷阱者不过丈尺之间耳,今王陷阱乃方四十里,民言其大,不亦宜乎。)

[疏]“齐宣王”至“不亦宜乎”。

○正义曰:此章讥王广囿专利严,刑陷民也。“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者,是宣王尝闻文王有囿方阔七十里,故见孟子,问之还是有之否?“孟子对曰:於传有之”者,孟子答之,以为书传之文有言也。“曰:若是其大乎”者,宣王怪之,以为文王囿如此之阔大,民犹尚以为之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者,宣王又问孟子,言寡人之囿但方阔四十里,而民犹尚以为之大,是如之何其差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免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者,孟子言文王之囿方阔七十里,而采刍草薪木之贱人,与猎雉鸟兔兽者皆得往其中而有所取之,是其与民同共之,故民以为小,不亦宜乎也。“臣始至於境,问国之大禁,然後敢入”者,孟子对王称臣,言自臣始初至於王之齐境,问其王国禁令,然後乃敢入其国中也。“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於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者,孟子言自臣入王郊关之内,乃闻王有苑囿方四十里之广,其有於中杀其麋鹿者,如杀其人之罪,而科之如此,则是王为阱陷方四十里之广於国中,以陷其民也。故民以为大,不亦宜之乎!凡此是皆孟子讥王之专利而不与民同也。传云天子之囿方百里,大国四十里,次国三十里,小国二十里。文王之国,百里之国,或者以谓有七十之里为苑囿,是如之何其差殊?不知文王百里之国是其始封之时制也,七十里之囿乃文王作西伯之时有也。周制,上公封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岂七十里之囿特止山川不可食之地与?彼有子虚者以谓楚地方千里,而囿居其九,是可食之地亦鞠为游畋之地耶,是安知周制之法与?

○注云“文王在岐山之时,虽为西伯,土地尚狭,而囿以大”者。

○正义曰:案郑玄《诗谱》云:“周之先公曰太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坟之诸侯。是文王继父之业为西伯於岐邑也。商之州长曰伯,谓为雍州伯也。子夏云:王季以九命作伯於西,文王因之,亦为西伯焉。《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是时宜七十里之囿而民犹以为小也。

○注“郊关,齐四境之郊皆有关”者。

○正义曰:《周官·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司马法》曰:“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载师》掌任土之法,“以宅田、土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杜子春云:“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云“四境郊皆有关”者,盖四郊之门也。

  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乎?”(问与邻国交接之道。)孟子对曰:“有。(欲为王陈古圣王之比也。)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葛伯放而不祀,汤先助之祀。《诗》云:“昆夷兑矣,惟其啄矣。”谓文王也。是则圣人行仁政,能以大事小者也。)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事獯鬻,勾践事吴。(獯鬻,北狄疆者,今匈奴也。大王去邠避獯鬻。越王勾践退於会稽,身自臣事吴王夫差。是则智者用智,是故以小事大而全其国也。)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圣人乐行天道,如天无不盖也,故保天下,汤、文是也。智者量时畏天,故保其国,大王、勾践是也。《诗·周颂·我将》之篇,言成王尚畏天之威,於是时故能安其太平之道也。)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王谓孟子之言大,不合於其意。答之云寡人有疾,在於好勇,不能行圣贤之所履也。)对曰:“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疾视,恶视也。抚剑瞋目曰:人安敢当我哉!此一匹夫之勇,足以当一人之敌者也。)王请大之。《诗》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祜,以对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诗·大雅·皇矣》之篇也。言文王赫然斯怒,於是整其师旅,以遏止往伐莒者,以笃周家之福,以扬名於天下。文王一怒而安民,愿王慕其大勇,无论匹夫之小勇。)《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书》,《尚书》逸篇也。言天生下民,为作君,为作师,以助天光宠之也。四方善恶皆在己,所谓在予一人,天下何敢有越其志者也。)一人衡行於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衡,横也。武王耻天下一人有横行不顺天道者,故伐纣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言武王好勇,亦则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今王好勇,亦则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恐王之不好勇耳,王何为欲小勇而自谓有疾也。)

[疏]自“齐宣王”至“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正义曰:此章言圣人乐天,贤者知时,仁必有勇,勇以讨乱,而不为暴,则百姓安之。“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乎”者,是宣王问孟子,以交接邻国其有道乎?“孟子对曰有”者,孟子欲陈古之圣王而比之,故答之曰:有道也。“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至“于时保之”者,是皆孟子陈古之圣王而比之之文也。言惟有仁者之君乃能以大而奉事其小,是故葛国之伯不祭祀,而汤且遗之牛羊而助之,是汤事葛也。文王西有昆夷之患,而以采薇薄伐,肆不殄厥愠,是文王事昆夷也。昆夷,西戎之国也。惟智者乃能以小奉事其大,是故太王去邠避狄,始事之以皮币、珠玉、犬马而不免,是大王事獯鬻也。勾践退会稽,身自官事吴王夫差,是勾践事吴也。勾践,越王也。以大奉事其小,是乐行天道,如天无不覆者也;以小奉事其大,以其量时畏天者也。故乐天者如汤、文,遂能安天下;畏天者如大王、勾践,遂能安其国。故《诗》之《周颂·我将》之篇有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盖言成王能钦畏上天之威,故能安持盈守,成太平之道也。此孟子所以引之而证其言。“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者,宣王谓孟子之言大,不合己意,故答之曰“大哉言矣”,以言其寡人有疾,而疾在於好勇也。“对曰: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者,是孟子又答宣王,言宣王也今请之无好其小勇也,夫按剑瞋目,疾视而号於众,曰彼安敢当敌我哉,此则一匹夫之小勇,只可以抵敌於一人者也。故曰王请大之也。“《诗》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祜,以对于天下”者,此《诗·大雅·皇矣》之篇文也,孟子所以引此者,盖欲言文王之勇而陈于王也,故曰此文王之勇也。其《诗》盖言文王赫然大怒,以整其师旅,以止往伐莒,以笃厚周家之福,以扬天下之名也。言文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者,谓文王亦以此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者,此周书之文也。孟子所以又引此《书》云者,盖又欲言武王之勇而陈于王也。言天生下民,而立之君师以治以教之,惟曰其在助相上帝,宠安四方,有善有恶皆在我,天下安有敢违越其志者也。“一人衡行於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者,一人指纣而言之也,言纣一人纵横逆行其道而不顺其天,故武王心愧耻之,於是伐纣也。凡此是武王之大勇也。而武王於是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故曰“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者,孟子言今王若能如文王、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则天下之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注“葛伯不祀”至“小者也”。

○正义曰:《书》云:“葛伯不祀,汤始征之。”孔安国云:“葛,国也。伯,爵也。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不祀,汤使人遗之牛羊,又不祀,汤又使入往为之耕。”是其助之也。“《诗》云:混夷兑矣,惟其喙矣。谓文王也”者,盖引《大雅·绵》之篇文也。笺云:“混夷,夷狄国也。见文王之使者将士众过己国,则惶怖惊走,奔突入柞棫之中而逃,甚困剧也。”又云:“駾,突也。喙,困也。”赵注引此而证以解作文王事混夷,大与《诗》注不合。又云:“大王避狄,文王伐混夷,成道兴国,其志一也。”是文王未尝事之也。今孟子乃曰:“文王事混夷者,混夷,西戎之国也,《诗》之《采薇》云“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注云“混夷,西戎也”是也。今据《诗》之笺云乃曰伐昆夷,与孟子不合者,盖文王始初事之,卒不免,故伐之也。始初之时,乃服事殷之时也。赵注引“混夷兑矣,惟其喙矣”,盖失之矣。

○注“獯鬻”至“其国也”。

○正义曰:案《匈奴传》云:“唐虞以上有山戎、犭佥狁、獯戎居于北边。夏道衰,公刘变于西戎,邑于豳。其後三百馀岁,戎狄攻大王亶父,亶父走于岐山。後至六国,遂为匈奴。”是也。云“越王勾践退会稽,而身自官事吴王夫差”者,案《史记·世家》云:“吴王阖庐十五年伐越,至吴王夫差元年,悉以精兵伐越,败之。越王勾践乃以甲兵五千人栖於会稽,请委国为臣妾。”是也。贾逵曰:“会稽,山名也。”

○注“《周颂·我将》之篇”至“太平之道”。

○正义曰:笺云:于时,於是也。言成王畏天之威,於是得安文王之道,是其解也。

○注“疾视”至“敌也”。

○正义曰:庄书云:“蓬头突鬓,瞋目而语,此庶人之勇,无异於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是与此同意。

○注“《大雅》”至“小勇”。

○正义曰:案《大雅·皇矣》之篇,其文乃曰“以遏徂旅”,今孟子乃曰“以遏徂莒”者。又案《春秋》鲁隐公二年书“莒子盟于密”,则莒者,密之近地。《诗》言“密之众”,孟子言“密之地”其旨同也。

○注“《尚书》逸篇”。

○正义曰:案《周书·泰誓》篇,今有云“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孔安国云:“宠绥四方,言当能助宠安天下。越,远也。言已志欲为民除恶,是与否不敢远其志。”赵注乃以“其助上帝宠之”而断其句,以“四方”为下文,则其意俱通,故二解皆录焉。

○注“衡横也”至“伐纣也”。

○正义曰:《周书·泰誓》篇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纣”是也。释文云:“衡,横也。”

  齐宣王见孟子於雪宫。王曰:“贤者亦有此乐乎?”(雪宫,离宫之名也。宫中有苑囿台池之饰,禽兽之饶,王自多有此乐,故问曰:贤者亦有此之乐乎?)孟子对曰:“有人不得则非其上矣。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有人不得,人有不得其志也。不责已仁义不自修,而责上之不用己,此非君子之道。人君适情从欲,独乐其身,而不与民同乐,亦非在上不骄之义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言民之所乐,君与之同,故民亦乐使其君有乐也。民之所忧者,君亦助之忧,故民亦能忧君之忧,为之赴难也。)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言古贤君乐则以已之乐与天下同之,忧则以天下之忧与已共之,如是未有不王者。孟子以是答王者,言虽有此乐,未能与人共之。)昔者齐景公问於晏子曰:‘吾欲观於转附、朝儛、遵海而南,放於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於先王观也?’(孟子言往者齐景公尝问其相晏子若此也。转附、朝儛,皆山名也。又言朝,水名也。遵,循也。放,至也。循海而南,至於琅邪。琅邪,齐东境上邑也。当何修治,可以比先王之观游乎?先王,先圣王也。)晏子对曰:‘善哉问也!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诸侯朝於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言天子、诸侯出,必因王事,有所补助於民,无非事而空行者也。春省耕,补耒耜之不足。秋省敛,助其力不给也。)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晏子道夏禹之世民之谚语也。言王者巡狩观民,其行从容,若游若豫。豫亦游也,《春秋传》曰:“鲁季氏有嘉树,晋范宣子豫焉。”吾王不游,吾何以得见劳苦蒙休息也。吾王不豫,我何以得见赈赡助不足也。王者一游一豫,行恩布德,应法而出,可以为诸侯之法度也。)今也不然,师行而粮食,饥者弗食,劳者弗息。睊睊胥谗,民乃作慝。(今也者,晏子言今时天下之民,人君行师兴军,皆远转粮食而食之,有饥不得饱食者,劳者致重,亦不得休息;在位在职者又睊睊侧目相视,更相谗恶,民由是化之而作其慝恶也。)方命虐民,饮食若流。流连荒亡,为诸侯忧。(方犹逆也。逆先王之命,但为虐民之政,恣意饮食,若水流之无穷极也。谓沈湎于酒,熊蹯不熟、怒而杀人之类也。流连荒亡,皆骄君之溢行也。言王道亏,诸侯行霸,由当相匡正,故为诸侯忧也。)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言骄君放游,无所不为。或浮水而下,乐而忘反谓之流,若齐桓与蔡姬乘舟於囿之类也。连,引也。使人徒引舟舡上行,而亡反以为乐,故谓之连。《书》曰:“罔水行舟”,丹朱慢游,是好无水而行舟,岂不引舟於水上而行乎?此其类也。从兽无厌,若羿之好田猎,无有厌极,以亡其身,故谓之荒乱也。乐酒无厌,若殷纣以酒丧国也,故谓之亡。言圣人之行无此四者,惟君所欲行也。晏子之意,不欲使景公空游於琅邪而无益於民也。)景公说,大戒於国,出舍於郊。於是始兴发,补不足。(景公说晏子之言也。戒,备也。大修戒备於国。出舍於郊,示忧民困。始兴惠政,发仓廪以赈贫困不足者也。)召大师,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徵招》、《角招》是也。(大师,乐师也。《徵招》、《角招》,其所作乐章名也。)其《诗》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其诗,乐诗也。言臣说君,谓之好君。何尤者,无过也。孟子所以导晏子、景公之事者,欲以感喻宣王,非其矜夸雪宫而欲以苦贤者。)

[疏]“齐宣王”至“好君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与天下同忧者,不为慢游之乐,不循肆溢之行也。是以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也。“齐宣王见孟子於雪宫”者,雪宫,离宫之名也,中间有池囿。言宣王在雪宫之中,而见孟子来至也。“王曰贤者亦乐此乎”者,是宣王称孟子为贤者,问之孟子亦尝有此雪宫之乐也?云“乎”者,亦未知孟子可否若何?所以云“乎”而疑之之辞也,亦梁惠王在沼上而问孟子贤者亦乐此乎同意。“孟子对曰:有人不得,则非其上矣”至“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者,孟子答宣王之言,而欲宣王有此雪宫之乐在与民同其乐也。故言有为人下者,不得此乐则必非谤其上矣。为人下者,既不得此乐,而以非谤其上,非也,以其不可也。无他,是不知命与分定故也。为民之上者,既有此乐,而不与下民同其乐,亦非也,以其亦不可也。无他,是不知义而失之於骄也。盖为之君,在民之上,凡有所乐,皆出於民之赋役而成之也,岂可骄之哉!故曰亦非也。苟为君能以民之所乐而为己之乐,则在下之民,见君之所乐亦乐之,面不敢非谤也。以民之所忧而己亦为忧之,则在己有所忧,而在下之民亦分忧之矣。凡此皆君、民忧乐施报之效也,故曰在上为君者,凡有所乐,与天下之民同其乐;凡有所忧,天下之民同其忧:然而天下不归往而为之王者,未之有也。言其无也。“昔者齐景公问於晏子曰:吾欲观於转附、朝儛、遵海而南,放於琅邪,吾何修而可比於先王观也”至“好君也”者,是皆孟子引景公问晏子、晏子告景公之言而诲齐宣王也。昔,往也。齐景公,齐庄公之後、景公杵臼是也。鲁襄公二十六年立,在位五十八年薨。转附、朝儛皆山名也。又云朝,水也。言往者齐景公尝问於晏子曰:我欲游观於转附、朝儛,循海而南,至於琅邪,我何以修治而可以比效於先圣王之游观也。晏子,齐景公之相,齐大夫也,姓晏名婴者。晏子答曰善哉王之问也,乃言天子往於诸侯谓之巡狩,巡狩者,谓巡诸侯为天子所守土也,如岁二月东巡狩,五月南巡狩,八月西巡狩,十一月北巡狩是也。诸侯朝觐於天子谓之述职,述职者,谓述已之所守职,如春朝以图天下之事,夏宗以陈天下之谟,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是也。然此皆无非事而已,春则省察民之耕,而食不足者则补之,如《周礼·旅师》春颁其粟是也;收则省察民之收,而有力不足者则助之,如《遂师》巡其稼穑,而移用其民,以救时事是也:凡如此是皆下之所以有望於上而巡也。故夏禹之世,民俗谚有曰:我王不游,我何以得其休息;我王不豫,我何以得助其力。此先圣王所以一游一豫而为诸侯之法度也。统而言之,则游与豫皆巡行也;别而言之,则游者有所纵至於适也,豫者有所适而至於乐也。故於游则未至於豫,豫则不止於游也。今也景公则不如此,其兴师行军,皆远转粮食而食之,有饥之民而不得饱食,有劳乏之民则不得休息。在位者皆睊睊然侧目相视而非其上,而下民又皆作为邪慝也,故“方命虐民,饮食若流,流连荒亡,为诸侯忧”。方,逆也,凡物圆则行,方则止,行则顺,止则逆。所谓方命虐民者,是逆先王之命,而下则暴虐民人也。凡游豫补助,皆先王之命也。今则方命而虐民,又饮食无穷极而若水之流。盖流、连、荒、亡四行,皆为诸侯之所忧也,以其皆能丧亡其身而已。故流者是从流下而忘反之谓也,如齐桓与蔡姬乘舟於囿是也;连者从流上而忘反之谓也,如《书》曰“罔水行舟”,若丹朱是也;荒者从兽无厌之谓也,如羿之好田猎无有厌极,以亡其身是也;亡者乐酒无厌之谓也,如殷纣以酒丧国是也。故曰“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以其晏子自解之耳。言“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者,谓古之先王无此流连之极乐、荒亡之溢行,惟独在君所行也。君者指景公而言也。景公自知已小有流连之乐,大有荒亡之行,遂一闻晏子之言而喜悦之。景公所以说者,以其能悟而改过也。乃大戒敕於国,而敢慢其事;出舍於郊,而不敢宁其居;於是能兴发仓廪而补赡其不足者。又召乐师之官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以作《徵招》、《角招》是也。必作其《徵招》、《角招》之者,盖徵以为事,角以为民,皆以招名之,曰亦舜作歌以康庶事、鼓琴歌南风以阜民财之意也,此所以谓之《徵招》、《角招》矣。又引《乐诗》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言说君所以好君,何有其过也,故又曰畜君者是好君也。凡此皆晏子所言,是其畜君者也。孟子引此诲宣王,亦欲宣王如景公说晏子之言而悟之也。

○注“转附、朝儛”至“邑也”。

○正义曰:云转附、朝儛皆山名,今案诸经并未详,据梁时顾野王释云:[氵舞],水名,出南阳。恐误[氵舞]为儛,他并未详。云“琅邪为齐东南上邑”者,案《地理志》云:“齐地东有琅邪。”《南越志》云“琅邪,邑名”是也。

○注“沉湎于酒,熊蹯不熟、怒而杀人”者。

○正义曰:注云:“羲和湎淫,胤往征之。”孔安国云:“羲和氏世业天地四时之官,自唐虞至三代世职不绝承,太康之後,沉湎于酒,过差非度。”又曰:“纣沉湎冒乱,敢行暴虐。”孔安国《传》云:“沉湎耆酒。”《春秋》鲁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避九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释云:“胹,煮也。畚,草器也。”

○注“齐桓与蔡姬乘舟於囿”。正义曰:案鲁僖公三年《左传》云:“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怒。”杜预曰:“蔡姬,齐侯夫人。荡,摇也。囿,苑也。盖鱼池在苑中耳。”

○注“《书》云罔水行舟,若丹朱慢游”者。

○正义曰:案《书·益稷》篇云:“无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傲虐是作。罔昼夜额额,罔水行舟,朋淫于家,用殄厥世。”孔安国云:“丹朱,尧之子。傲戏而为虐,无昼夜,常额额,肆恶无休息,习於无水陆地行舟,言无度,群淫於家,妻妾乱用,是绝其世不得嗣。”

○注“羿之好田猎无有厌极,以亡其身”。

○正义曰:案《书》云:“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孔注曰:“有穷,国名。羿,诸侯名。距太康於河,不得入,遂废之。”鲁襄公四年《左传》云,事录在梁惠王首章。贾逵曰:“羿之先祖,世为射官,故帝喾赐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尧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归藏易》云:“羿弹十日。”凡此其说羿为诸侯名,皆难取信。欲言帝喾时有羿,尧时亦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为人名。信如是,则不知言以羿为穷国君号、为诸侯者何也。

○注“殷纣以酒丧国”。

○正义曰:案《史记》云:“殷王纣乐戏於沙丘,以酒为池,以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於是有炮烙之法,後为武王所伐。”是也。

○注“《徵招》、《角招》,乐章也”。

○正义曰:凡宫、商、角、徵、羽,盖乐之五声也。《晋志》云:“宫,土音,数有八十一,为声之始,属土者,以其最浊者也,君之象也。宫乱则荒,其君骄。商,金音,三分徵益一以生,其数七十二,属金者,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商乱则诐,其官坏也。角,木音,三分羽益一以,生其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人之象也。乱则忧,其人怨也。徵,火音,三分宫去一以生,其数五十四,属火者,以其微清,事之象也。乱则哀,其事隳也。羽,水音,三分商去一以生,其数四十八,属水者,以其最清,物之象也。乱则危,其财匮也。凡此乃为乐章之名也。然则景公所以作角、徵乐,以其为民、为事也。

○注“文王不敢盘于游畋也”。

○正义曰:注云此者,盖引《周书·无逸》之篇文也。孔注云文王不敢盘于游畋者,是不敢乐於游逸田猎者也,故录此焉。)

  齐宣王问曰:“人皆谓我毁明堂,毁诸?已乎?”(谓泰山下明堂,本周天子东巡狩朝诸侯之处也,齐侵地而得有之。人劝齐宣王,诸侯不用明堂,可毁坏,故疑而问於孟子当毁之乎。已,止也。)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言王能行王道者,则可无毁也。)王曰:“王政可得闻与?”(王言王政当何施,其法宁可得闻。)对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言往者文王为西伯时,始行王政,使岐民修井田,八家耕八百亩,其百亩者以为公田及庐井,故曰九一也。纣时税重,文王复行古法也。仕者世禄,贤者子孙必有土地。关以讥难非常,不征税也。陂池鱼梁不设禁,与民共之也。孥,妻子也。《诗》云:“乐尔妻孥。”罪人不孥,恶恶止其身,不及妻子也。)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言此四者皆天下之穷民,而文王常恤鳏寡存孤独也。)《诗》云:‘哿矣富人,哀此茕独。’”(《诗·小雅·正月》之篇。哿,可也。诗人言居今之世可矣,富人但怜悯此茕独羸弱者耳。文王行政如此也。)王曰:“善哉言乎!”(善此王政之言。)曰:“王如善之,则何为不行?”(孟子言王如善此王政,则何为不行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货。”(王言我有疾,疾於好货,故不能行。)对曰:“昔者公刘好货,《诗》云‘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囊也,然後可以爰方启行。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於王何有?”(《诗·大雅·公刘》之篇也。乃积谷於仓,乃裹盛乾食之粮於橐囊也。思安民,故用有宠光也。戚,斧;扬,钺也。又以武备之,曰方启行道路。孟子言公刘好货若此,王若则之,於王何有不可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王言我有疾,疾於好色,不能行也。)对曰:“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於王何有?”(《诗·大雅·绵》之篇也。亶父,大王名也,号称古公。来朝走马,远避狄难,去恶疾也。率,循也。浒,水涯也。循西方水浒,来至岐山下也。姜女,大王妃也。於是与姜女俱来相土居也。言太王亦好色,非但与姜女俱行而已,普使一国男女无有怨旷。王如则之,与百姓同欲,皆使无过时之思,则於王之政何有不可乎!)

[疏]“齐宣王问”至“於王何有”。

○正义曰:此章指言夫子恂恂然善诱人,诱人进于善也。齐王好货色,孟子推以公刘、大王,所谓“责难于君谓之恭”者也“齐宣问曰:人皆谓我毁明堂,毁诸?已乎”者,是齐王问孟子,以为在国之人皆谓劝我毁坏其明堂。今毁坏之已?而勿毁坏乎?鲁太山下有明堂,後为齐侵其地,故齐有明堂。齐宣王尚疑之,所以问也。“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者,孟子欲使宣王行王政,所以劝之勿毁耳。“王曰:王政可得闻与”者,是宣王问孟子,以谓王政之法宁可得而闻知之欤?“对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至“必先斯四”者,是孟子对答宣王为王政之法也。言往者文王为西伯行政,自岐邑耕者,皆以井田之法制之,一夫受私田百亩,八夫家计受私田八百亩,井田中百亩是为公田,以其九分抽一分为公,以抵其赋税也;仕者不特身受其禄,而至子孙之世亦与土地禄焉;关市,司关、司市之所,但讥问之,不令奸人出入,而不征取其税;川泽鱼梁之所,但与民共之,而不设禁止之法;罪人但诛辱止其一身,而不诛辱其妻子,孥,妻子也。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凡此鳏、寡、孤、独四者,是皆天下之民穷而无告者也。文王发政施仁,必先及此四者焉。无告者,以其鳏、寡、孤、独,单只上下,无所告者之人也。是皆孟子言文王在岐邑之时,为王政之法,如此而已。“《诗》云:“哿矣富人,哀此茕独”者,哿,可也,盖《诗》之《小雅·正月》之篇文也。其意盖言当今之世可矣,富人但先哀悯此茕独羸弱者耳。孟子所以引之,谓其文王行政是如此也,故援之以答宣王。“王曰:善哉言乎”者,是宣王问、孟子答之以文王行王政之法而善其言也。故曰:“善哉言乎。”“曰:王如善之,则何为不行”者,孟子言王如能善此王政之言,则何为不行此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货”者,宣王言我有疾,疾在於好货财也。“昔者公刘好货,《诗》云”至“於王何有”者,孟子引公刘好货,故《诗》有《大雅·公刘》之篇文,而答于宣王也。言往者公刘好其货财,其诗盖谓乃积谷于仓,乃裹乾食之粮於橐囊之中,其思在於辑和其民以光显于时。张其弓矢,执其干戈斧钺,告其士卒曰:为女方开道路而行。如此,故居者有谷积于仓,行者有粮裹于囊,然後可以曰方开道路而行。王如能好货,与民人同之,亦若公刘之如此,则於王也何有不可。云“橐囊”者,大曰囊,小曰橐也。爰,曰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者,是宣王又言我有疾,疾在於好色也。“对曰: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至“於何有”者,是孟子又引太王好色,故《诗·大雅·绵》之篇文也,答宣王也。亶父,大王名也。古公,号也。言往者太王好色,爱厥妃,其诗盖谓古公亶父,来朝走马,而避恶且早又疾急,循西水涯而至于岐山之下,曰与姜女自来相土居如此,故当是之时,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皆男、女嫁娶过时者,谓之怨女、旷夫也。女生向内,故云内。男生向外,故云外。王如能好色,与百姓同之,亦若大王之如此,则於王也,又何有不可。姜女,大姜也,是太王之妃也。

○注“谓太山下明堂”至“已,止也”。

○正义曰:案《地理志》云:“齐南有太山。”《史记·封禅书》云:“舜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岱宗,太山也。遂觐东后。”又云:“此山黄帝之所常游,自古受命帝王,未有睹符瑞见而不臻乎太山也。”云“太山下明堂,本周天子东巡狩朝诸侯之地”,案《礼记·明堂位》云:“明堂者,明诸侯之尊卑。昔殷纣乱天下,脯诸侯以享诸侯。是以周公相武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六年,朝诸侯於明堂。七年,执政於成王。成王封周公於曲阜,令鲁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然则太山下明堂即周公朝诸侯之处。盖鲁封内有太山,後尝为齐所伐,故齐南有太山。《文中子》云:“如有用我者,当处於太山矣。”注云:“太山,黄帝有合宫在其下,可以立明堂之制焉。”《礼器》云:“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郊宫。齐人将有事於太山,必先有事於配林。”则太山在齐明矣。案周制明堂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贾释云:“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又夏度以步,殷度以寻,周度以筵,是王者明政也。周堂高九尺,殷三尺,以一相参之数而卑宫室,则夏堂高一尺矣。又上注云:堂上为五室,象五行,以宗庙制如明堂,明堂中有五天帝、五人神之座,皆法五行,以五行先起於东方,故东北之堂为木,其实兼水矣;东南火室矣,兼木;西南金室,兼火:西北水室,兼金。以中央太室有四堂,四角之室亦皆有堂,乃知义然也。贾释《太史》“闰月”下义云“明堂、路寝及宗庙皆有五室十二堂门”,是也。四角之堂,皆於太室外接四角为之,则五室南北止有二筵,东西角二筵有六尺,乃得其度。若听朔皆於时之堂,不於木火等室居。若闰月则阖门左扉,立其中而听朔焉。

○注“往者文王为西伯”至“妻子也”。

○正义曰:《史记》云:“古公亶父为獯鬻戎狄所攻,遂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古公少子季历生昌,有圣瑞,立季历以传昌。昌立,是为西伯。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徐广曰:“文王九十七乃崩。”云修井田八家八百亩以为公田者,亦依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是也。小司徒佐大司徒,当都鄙三等之菜地而为井田,经云“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役万民,使营地事而贡军赋,出车徒。又菜地之中,每一井之田,出一夫之税以入於官也,故曰九一也。云“纣时税重”者,《史记》云:“纣为人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智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好酒淫乐,嬖於妇人。爱妲已,於是厚赋税以实鹿台之财,盈距桥之栗。”是纣时税重也。“关讥不征税,鱼梁不设禁”者,《周礼·司关》“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讥”,《司市》“国凶荒,则市无征而作布”,《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川衡》“以时舍其守,犯禁者,执而罚之”,《司厉》“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藁”。此而推之,则关市非无征也,泽梁非无禁也,罪人非不孥也,而文王必皆无者,盖亦见文王权一时之宜,不得不然耳。故孟子於宣王之一时,亦以此引之以救弊矣。

○注“《诗·小雅·正月》之篇”者。

○注云:“哿,可也”,“独,单也”。笺云:“此言王政如是,富人已可惸独困也。”

○注“《诗·大雅·公刘》之篇也”至“不可也”。

○正义曰:注云:“公刘居於邰而遭夏人乱,迫逐公刘,公刘乃辟中国之难,遂平西戎,而迁其民,邑於邠焉。‘乃积乃仓’,言民事时和,国有积仓也。小曰橐,大曰囊。‘思辑用光’,言民相与和睦,与显於时也。”笺云:“公刘乃有积仓,积委及仓也。安安而能迁,积而能散,为夏人迫逐已之故,不忍斗其民乃,裹粮食於橐囊之中,弃其馀而去,思在和其人民,用光其道,为今子孙之基。”又毛注云:“戚,斧也。扬,钺也。张其弓矢,秉其干戈戚扬,以方开道路去之。盖诸侯之从者,十有八国焉。”笺云:“干,盾也。戈,勾矛戟也。爰,曰也。公刘之去邰,整其师,设其兵器,告其士卒曰:为方开道而行。明已之迁非为迫逐之,故乃欲全民也。”

○注“《诗·大雅·绵》之篇也”至“不可乎”。正义曰:“《绵》诗,兴也,绵绵不绝貌也。”毛注云:“古公,豳公也,古言久也。亶父,字。或因以名,言质也。古公处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之所欲者吾土地,吾闻君子不以所养人者害人。於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率,循也。浒,水涯也。姜女,大姜也。胥,相也。宇,居也。”笺云:“来朝走马,言其辞恶早且疾也。循西水涯,涯,漆水侧也。爰,於也。及,与也。聿,自也。於是与其妃大姜自来相可居者。著大姜之贤知也。”